更新审计执业理念,推行风险导向审计

一、更新审计执业理念的背景和意义  新审计准则体系中最核心的准则是以下4个准则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第1231号“针对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和第1301号“审计证据”。

这4个准则的最重大的变化是启用新审计风险模型,即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以推行风险导向审计,提高CPA发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能力。

为此,CPA必须将原审计风险模型下的“审计程序执行到位”的简单的审计理念,更新为新风险模型下的“审计风险控制到位”的综合的审计理念

众所周知,财务报表审计是为审后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种鉴证业务,要求最终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CPA只有采纳将“审计风险控制到位”的综合审计理念,才能达到现行财务报表审计目标和一般原则的要求。

本轮审计准则制定和修订力主“审计风险控制到位”的综合审计理念主要基于以下背景:  1. 企业 经营环境变化带来巨大审计风险,需要通过完善审计准则、改进审计理念加以应对。

随着 经济 全球化和 科学 技术 发展 的 影响 日益加深,竞争日益激烈,企业组织结构及其经营活动日益复杂, 会计 判断和估计以及非常规交易也日益复杂,一些企业进行财务舞弊的压力和动机曰益增大,加上内控失效使舞弊有可乘之机CPA面临的审计风险越来越大,急需出台新的准则、采纳更先进的审计理念予以指导。

2.我国原制定的审计准则参照当时的国际惯例,使用的是传统审计风险模型,已不能满足行业工作要求。

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传统审计风险模型的局限性日渐明显,主要表现为不能有效地识别、评估和应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导致实务中出现了只将“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即可的简单审计理念

因此,迫切需要改革风险模型, 研究 出更能有效识别、评估和应对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审计新思路,据此修订审计风险准则及相关审计准则

3.国际审计准则有了新的发展,需要我们在国际趋同上有新举措。

由于传统审计风险模型在识别、评估和应对报表重大错报风险方面存在严重 问题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于2003年底出台了新的审计风险准则,启用新风险模型,改进审计理念,推行风险导向审计

同时,还加紧修改了其他相关准则, 目前 已经发布了正式稿或征求意见稿。

如果我国不加快有关准则的制定和修订,不采纳先进的审计理念,不仅部分准则评估和应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导向,由简单的项目难以满足CPA的执业需要,还将构成与国际审计准则重大差异。

二、原有审计风险模型下的审计理念存在的缺陷  原有审计风险模型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要求根据该模型来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从 理论 上看,这一模型也倡导风险导向审计(即以固有和控制风险的识别为导向),但在实际运用中却面临困难,使风险导向审计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比如:(1)原准则要求编制计划时,CPA应评估固有风险或直接假定其为高水平,这导致不少CPA不重视对固有风险评估,使其流于形式。

(2)尽管原准则要求对固有和控制风险综合评估,据以作为检查风险评估基础。

但实务中很容易割裂两者的内在联系,而只依赖对控制风险所作的粗放性评估或直接假定控制风险为100%来大致确定检查风险,再据此规划实质性程序,这样做难以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

(3)原先将“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和“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各制定为一个准则,使了解客户情况没有与风险评估有机结合,这容易导致CPA了解客户情部时明确目的。

(4)原模型侧重指导认定层的测试工作,对报表层重大错报风险评估和应对重视不够,进而必然会影响认定层重大错报的检查效果。

由于上述原因致使多数CPA运用原模型时出现只把那些准则规定明显必需的审计程序,特别是实质性细节测试程序执行到位即可的错误理念和做法;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CPA侧重于关心必要程序做了没有,而不是关心审计后能否做到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 控制审计风险到了可接受的低水平。

三、新审计风险模型下的先进审计理念及其运用要求  新的审计风险模型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

从总体看,其体现的先进审计理念是以识别、评估和应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导向,由简单的“审计程序执行到位理念转变为审计后最终能将“审计风险控制到位”的综合审计理念,在将“审计风险控制到位”的综合审计理念下再同时强序执行到位”。

具体说来,先进的审计理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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