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总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上午8:00—次日上午8:00。
(三)值班电话:(日)值班人员办公室电话、手机(夜)问讯总台、手机。
1、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中途不得脱岗或提前离岗;值班经理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离开宾馆。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宾馆的正常运转工作、安全工作、服务工作和卫生工作等。
3、认真及时地处理在值班期间的突发事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重大事情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4、做好重要客情的跟踪、督查工作,对部门情况汇报和客人投诉必须及时深入现场处理。
5、做好客情高峰时段现场指挥、督导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8、不得随便调班、代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调班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9、如无重要客情,值班经理应在中午12:30后到总台领取房卡,如有重要客情,应等宾客用完餐后、离店或进入客房后方可到总台领取房卡。
10、值班经理应随时了解当日客房出租情况,如出租率达到或高于95%(或当日空房数≤12间时),值班经理应及时将房卡还至总台,以便于前台出售。
11、值班房房卡必须由值班经理本人到总台签字后领取,他人不得代签,值班次日可在宾馆内用自助早餐(并履行手续)。
12、值班经理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出勤情况;②大堂高峰时段的秩序;③客房、餐厅厅堂卫生(各不少于二间);④公共区域、附房、办公室卫生;⑤餐厅、会议、包间服务情况;⑥开餐期间厨房、后场的工作情况;⑦后勤各部门是否在班及设施设备运行状况;⑧内、外围安全节能情况;⑨重要客情跟踪、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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