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中心员工应聘解聘程序
二、员工经中心主任考察、聘用后,必须填写《临时员工登记表》,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济南市暂住证,交纳用工押金200.00元。
三、由楼长带领到中心保管员处领取卧具、工具;在楼长处领取工作服、胸徽,最后由楼长负责安排住处。
五、员工主动离岗应提前15天告知楼长,由楼长于当天上报至中心,否则,本人押金将扣10—150元。中心辞退员工也应明确通知其离岗时间。
1.清扫工具包括拖把、扫帚、铁簸萁、塑料桶、雨靴、塑料水管等。
2.工作服、胸徽、军大衣。
6.未交清的公话费、电话卡、洗衣卡由中心会计负责查收。以上物品如有破损、丢失,必须照价赔偿。
七、员工物品退还完毕后,由楼长通知中心会计,中心会计负责结清其应法工资、公话话费、TM卡洗衣费、电话卡等应提成金额(同时扣除退还物品时应赔偿的金额),最后退还其原交押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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