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安保部交接班制度

工业园区安保交接班制度。

为加强岗位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物品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准备接班的安保领班提前30分钟上班,先向上一班领班了解各岗位工作情况,以便班前列队时将工作重点和未处理情况明确给各岗位安保员。

2、接班安保员,提前25分钟集合列队到指定地点进行晨训

3、上岗前10分钟晨训结束,由领班交代各岗位工作情况后,以队列操形式带领队员至每一个岗位,逐一交接接班人到安排的岗位时,从队列走出上前与当班人互相敬礼,并交接物品。

4、如接班人员有特殊情况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交班人员须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代给下一班,并将本班已完成和待完成工作及其它事宜认真记录在交接本上交给接班人员,交接双方签名确认。

6、交班人员发现的情况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一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毕,接班人员应协助完成。

7、如果交班人员离开后,接班人员发现属于上一班之间问题的,应立即报告领班或主管处理。

8、交班人员在交岗后应跟随队伍一同行进,到更衣室更换便装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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