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来呼布镇2014年维护稳定

达来呼布镇2014年维护稳定

工作要点。

2014年全镇维护稳定工作,将继续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旗委建设“平安额济纳”总体要求和旗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严格落实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全面提升维护稳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加强维稳工作领导机制建设,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维护稳定工作纳入全镇整体工作部署,形成镇统筹协调、各单位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维护稳定工作格局。各社区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两委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维护稳定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将维护稳定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并通过督导、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推动责任制落实。同时把维护稳定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体性矛盾问题。

(一)围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密切关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因征地拆迁、劳务纠纷等方面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有效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密监控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策划、暴乱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二)防范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坚持抓源头、抓苗头,坚持分清性质、分解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升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基层党组织、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资源和方法,扎实做好少数重点人员的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最佳结合。加强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督查督办。  

三、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建立流动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并实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理服务。  

(二)强化矛盾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化解工作。严格落实定期排查、重大节日和活动重点排查、突出问题专题排查排查制度,确保随时有矛盾,随时排查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逐一化解。  

(三)完善“大维稳”“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室建设,充分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资源,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  

四、强化机制建设,逐步规范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等重大事项,都要进行全面系统分析评估,并形成评估结论,由党委、政府和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决定,杜绝因决策不当造成的不稳定群体性事件。  

(二)健全和完善群体性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和政府负总责、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合指挥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高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处置能力;进一步明确应对各类群体性事件所涉及部门、单位等在责任主体的职责任务,确保我镇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取得切实成效。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使各类矛盾纠纷处于掌握之中。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要不断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反馈网络,及时准确获取深层次、内幕性、行动性的情报信息。加强对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严格报告制度,加强信息共享,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化解处置,防止危害发生。坚持主要群体性事件每月通报制度,重大群体性事件随发随报制度和不稳定因素、群体性事件定期报告制度。  

五、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

(一)加强镇综治维稳服务中心工作平台建设。在健全机构的基础上,强化综治维稳工作人员的培训,整合力量,完善考核管理制度,把综治维稳服务中心建成做群众工作、为民解难的服务窗口。  

(二)加强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夯实社会稳定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维稳力量的作用,不断提高基层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的目标。动员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宣传服务群众,组织和发动群众支持、参与维护稳定工作,不断加强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化解基层矛盾的整体优势,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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