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场资料档案管理办法[119710]

案场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1.案场资料按其保密性分为三个类别:

A类为内部机密资料:包括销控、日报、周报、月报、售足签退文件夹、已购、未购表等,可阅范围为案场经理,销售主管;。

B类为内部资料可阅范围为案场内工作人员。

C类为一般性资料

2.未经允许,案场人员不得翻阅公司内部资料(包括公司书籍、培训资料)或复印、外泄内部资料

3.个人销售夹需随身携带,外出时应把销售夹收好,不得出现销售桌无人而放有销售夹的情况。

4.不得随意销售夹或销售夹内资料带出售楼处,以免造成资料外泄

5.销售夹内资料要封好,不给客户随意抽取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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