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部人员考核制度
物业保安部人员的考核制度。
为激励保安人员积极从事本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考核对象:
部门全体在职保安人员。
2.考核内容:
(1)各职位考核内容详见本职位考核表。
(2)部门经理、主任的考核内容由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制订。
3.等级评定:
根据考核得分评定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4.考核程序:
(1)各职位由专人负责本职位的员工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报部门经理备案。
(2)考核工作须定期、按时进行,原则上每月考核1次。
(3)每年12月由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全体在职员工进行年终考核,考核标准同各职位的日常考核标准。
(4)对部门经理、主任的考核由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