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进程的评析

【摘要】2006年2月15日我国39项会计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在2006年底金融市场的全面对外开放之际,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也已是势不可挡。回顾我国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进程,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制约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进程的因素。因此,应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从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提高会计人员对交易和事项做出复杂判断和处理能力方面来弥补现实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关键词】会计标准国际化 衍生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金融体制      国际资本市场发展越快,对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要求就越高。目前,我国金融企业正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一方面,随着到2006年底中国将全面开放银行业的入世承诺的临近,外资金融机构不断涌入国内,与我国金融企业争夺客户和市场份额;另一方面,我国金融企业也将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市场中,这就必然要求我国加快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进程。      一、我国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进程回顾      近20年来,我国金融会计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规范体系,包括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在内的会计标准逐步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这对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快速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法律层面上,1985年制定、199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统领整个会计业的基本法,它适用于包括金融企业在内的所有经济领域。   在《会计法》的规范下,金融会计标准体系又分为会计准则层次和会计制度层次。在准则层面上,在研究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财政部于1992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995年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银行基本业务》(征求意见稿),并于1997年后陆续颁布了若干项具体准则,明确了财务会计的概念框架和原则。   在制度层面上,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建立资本市场,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证券市场的发展带动了会计制度的建设。财政部1992年发布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1998年修订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2000年修订为《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逐步完善和改革,对我国的资本市场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01年又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它是专门规范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处理程序的具体规则,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但仅适用于上市和外商投资金融企业,自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2005年财政部颁布《金融企业呆帐准备提取管理方法》,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还相继颁布了有关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制度规定。这些金融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及财务制度的陆续颁布实施,使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标准向国际惯例迅速靠拢。   尤其是从2005年以来,我国加快了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进程的步伐。财政部于2005年8月发布并拟于2006年1月1日起在上市和拟上市商业银行范围内实施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暂行规定(试行)》,吸收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示和披露》以及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的规定,将公允价值引入我国金融工具会计计量中,在商业银行会计标准与国际惯例接轨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2005年9月,财政部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四项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与国际惯例相比较,四项金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实质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和第32号的规定大多是相同的,同时考虑了中国的国情。   2006年2月,财政部又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38项具体准则,特别是其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会计准则的发布,突破了传统会计理论对金融工具的束缚,弥补了我国金融工具会计领域的空白,是我国金融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又一重要步骤。      二、我国金融会计标准国际化的成就      国际会计准则经过20多年的不断改进,已经成为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制度体系,其会计目标设计的科学性、会计确认方法的谨慎性、会计计量属性的公允性以及信息披露的透明性,非常值得我们借鉴。经过近些年的努力,特别是最新的四项金融会计准则的颁布,使我国金融会计标准体系在诸多重大问题的会计处理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接轨,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采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对国际会计准则的重要借鉴。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一方面可以弥补历史成本计量存在的预测价值功能差、金融资产和负债持有损益等的反映不足等问题,可以使财务信息更加相关;另一方面,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有利于其在表内反映,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也更加符合金融企业的风险管理,有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金融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因此,公允价值的计量极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完善了金融资产及负债的结构体系   金融资产由主要按照流动性进行分类的体系向主要按照资产持有意愿分类体系转变。新的金融会计准则借鉴国际会计准则,调整了现行对金融资产采取长、短期分类核算的方法,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更清晰地界定了不同资产类型的投资和收益,同时,也将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资产与负债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这种分类方法不仅能够充分反映金融企业持有金融工具的目的和意图,而且也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做出有效的判断。      3、扩大了资产减值的范围   新的金融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进行了重大改革,首先将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从单一的信贷资产扩大到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全部资产,符合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其次,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上,对金融资产减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余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规定。相对于五级分类法,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更加客观、公允,更符合会计信息对外披露的要求。      4、衍生金融工具由表外披露转变为纳入表内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的规定,“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对金融工具终止确认的条件是:“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根据这些规定,商业银行将衍生金融工具隐含的各种权利和合同义务确认为资产或负债进入表内核算,而不是仅在表外披露。这不仅使资产负债表提供的信息更加全面,而且规定在会计期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反映衍生金融交易的潜在风险和盈亏,更加全面反映资产负债状况。     5、抑制了金融企业利用金融工具价值变动操纵利润的行为   新的金融会计准则要求几乎所有的金融工具都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并按照金融工具持有目的的不同使用不同的计量属性。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从而遏制了金融企业利用金融工具价值变动操纵利润的行为。对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的要求,也降低了利用减值准备转回操纵利润的可能性。《金融资产转移》对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加以限制,意味着金融企业可能提前确认的利得将会更少,操纵利润的空间进一步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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