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大学医学管理处会议管理规定

大学医学管理处会议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会议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召集会议应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可通过协商或下发详细文字材料解决问题的事项,均不必召开会议

2.会议主要分全校综合性会议部门专项会议

3.会议应做到目的明确、材料齐全、议题清晰。

二、管理范围。

1.校党委全委会;。

2.校党委常委(扩大)会;。

3.书记办公会;。

4.校长办公会;。

5.校务委员会会议;。

6.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

7.校领导民主生活会;。

8.全校性(表彰、工作安排等)工作会;。

9.各职能部门召开会议;。

10.校领导交办召开的其他会议

三、会议准备。

1.属全校综合性会议应经党委书记或校长批准;属部门专项会议应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属几个部门协商具体工作会议,可由牵头部门自行决定。

2.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各安排一次,交叉进行。其他会议的安排视工作需要来定。

3.凡属全校综合性会议由两办负责通知;属部门专项会议由主管部门通知。会议通知一般在校内办公主页上的“会议安排”栏中发布。

4.会议召开前,主持人应拟定会议议题,准备必要的材料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5.在校内召开会议会议承办部门应提前与会议中心联系会议室,办理必要的使用手续。

四、会议召开

1.会议一律实行签到制,会前召集部门应组织好签到工作

2.属全校综合性会议,一般由一位校领导主持。属部门专项性的会议,一般由召集部门负责人主持。

3.会议主持人应严格掌握会议议题,语言简明扼要,控制会议时间。做好会议总结,重申会议决定。

4.各类会议均应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将记录妥善保管。

五、会后工作

1.会议做出的决议、决定,在会议结束后应尽快组织实施。属全校综合性会议由两办督办,属部门专项会议召集部门督办。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2.会议前后涉及的各种文字材料,待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需回收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上交有关部门

六、注意事项。

1.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应按时到会,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请假。需他人代替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征得召集部门的同意。

2.与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及时做好参会的准备工作

3.会议中涉及的保密事项,与会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传播。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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