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人文关怀的若干规定

关实施关怀若干规定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 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干部职工单位认感和归属感促进形成单位整体凝聚力和团队识充分体现单位干部职工关怀

现就实施关怀作如下规定 、人关怀对象 局机关以及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二、人关怀容 ()政治关怀 干部职工工作成效突出或有特殊贡献并获得县委、县政府及市级以上表彰局领导、干部职工优先县委推荐提拨、重用或科级备干部并上级评先评优优先推荐。

(二)生活关怀 干部职工庭遇突发性事件造成庭生活极困难合社会救助政策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生活救助

(三)人关怀 有下列情形给予500元现金人关怀 、干部职工或其子女结婚。

干部职工子女考取以上。

3、干部职工光荣退休。

干部职工或其配偶、父母因病住院。

5、干部职工遇“红白喜事”。

三、人关怀金 人关怀局机关工会费列支。

四、组织实施 规定由局办公室责协调、组织实施并从二Ο五年月日起执行。

05年7月0日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