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明确学校、家庭的教育管理责任,提高学生自我约束和自我教育的自觉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学校、家长、学生、担保人特签订如下教育管理责任协议书。
一、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全面发展、培养特长的育人方针,坚持以面向全体、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的办学理念教育培养学生,不歧视任何一个学生。
二、学校针对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知识水平因材施教,力争使每一个学生在自己的基础上不断进步。
三、学校将扎实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每周一的升国旗教育,每周的班会教育以及课堂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教育等,旨在让学生成人,立志并学会自我保护。
四、学校将建立与家长联系的联动机制,通过家长会、家校通和班主任电话等,保持学校与家长联系畅通,及时反馈学生信息,做到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共同解决相关问题。
五、家长应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对学生实施正面教育,与学校的教育要保持一致。
六、家长每学期都应抽时间到学校与班主任和科任老师交流,了解学生在校的综合表现,在外的家长要随时与班主任和科任老师保持通讯联系。
七、不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一律在校住读。
八、学生要接受学校的教育,服从学校的管理,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纪班规,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严禁擅自离校外出,通宵上网,打架,私藏凶器和危险物品,盗窃公私财物,有意破损公私财物,谈情说爱,不服从教育管理等,凡出现上述行为之一者,学校将给予该生劝其退学及以上处分,其行为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处理,所交择校费(借读费)一律不退。
九、学生因擅自外出或违纪违规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一律由学生家长、担保人和学生本人负责。其它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学校、家长、担保人、学生各存一份,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