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稽查 xx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现状与思考

xx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现状与思考 xx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王xx 2018年是国家市场监管体制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继我市县级市场监管“三局合一”改革全面完成后,市级改革将于明年3月底前完成。为了深入分析县级市场监管体制下食药稽查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探索破解难题的方法,确保改革期间工作不乱、衔接不断,同时为在市级改革中赢得主动,近期对部分县市区进行了调研,综合情况如下: 一、 基本概况 我市各县市区于2014年全部组建了市场监管局,几年来各县市区局在促进队伍、职能、业务的融合,着力加强服务与监管机制的创新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职能和资源整合后的一体化市场监管格局正在形成。然而,受人员编配、任务聚合、业务技能和组织管理等多重因素的制约,监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中许多方面涉及到机构改革的深层次矛盾。限于本人水平,在这些方面就不做一一分析讨论,这里重点对在本次调研活动中反映稽查执法的突出问题以及今后工作方法,谈一下个人的粗浅见解和建议。

一、 县级食药稽查执法基本现况 (一)执法机构。我市各县(市、区)成立市场监管局后,基本都保留两只执法队伍,即原食药稽查与质监稽查合并成立执法大队,原工商公平交易局仍然单独保留。

(二)执法机构内部设置。根据执法类别不同,执法大队一般分设食品、药品、质量执法中队,也有的按监管环节或监管区域划分,或者条块结合,成立多个执法科室组。

(三)职能分工。县级三局合一后,对业务进行了调整融合,与地市级食药监管科室的设置与业务分工有很大差异,县级投诉举报受理分流工作,一般由投诉举报中心或消保科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由食品(或餐饮)监管科负责;执法大队负责较大以上食品药品、以及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或使用单位执法检查工作

(四)基层监管所。一般根据国家总局《执法规范化的指导意见》规定,负责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农村集体聚餐的日常监管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等工作基层执法干部都身兼数职,往往一人承担四品一械多专业监管执法以及其他事务,人力资源、知识储备难以于承担当前工作任务,加上管辖单位多是小散乱差单位或个人,积极性和重视程度也受到影响。

二、 存在问题 县级机构改革以来,基层执法与日常监管融合促进作用未达到预期目的,全市稽查工作还没有真正形成一盘棋格局,稽查执法工作成绩下滑,案件查办数量下降,执法能力不强,办案质量不高。具体问题如下: (一)县级稽查反映的问题:一是“下合上不合”,影响工作质量和效能。一个基层局对口三个上级局,一个基层稽查科室对口多个上级稽查科室,出现上级多头部署、下级疲于应付。“上面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基层是个筐,啥都往里装”,在工作对接、业务推进、统计分析等方面形成了交错挤压局面。有时县级同一执法部门,分别收到上级多个执法科室发文布置安排的同一项工作任务,并分别被要求统计上报各自执法环节数据信息,基层感觉每天有收不完的通知,填不完的报表,有时标准要求还有差异,导致基层工作无所适从。二是稽查办案能力差。基层食药稽查能独立办案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队伍的专业能力停留在浅层次,特别是基层监管所之前对食药监的相关业务没有接触,专业执法人员缺乏的矛盾十分突出,致使三局合一后办案数量不升反降,大案要案、甚至较大案也少之又少,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执法案件质量的下降,案件听证、复议、诉讼增加。三是执法力量薄弱。县级局普遍存在空编率高,老龄化、断层现象严重,且执法力量分散,执法资源十分紧张,加上日常事务繁杂,很多时候很难组织起集中稽查执法行动,大大弱化了稽查执法工作。四是市场执法缺乏统一的规范制度。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系统各自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规范,对行政执法程序、自由裁量规则、执法文书规范,以及数据信息管理、处罚信息公示、内部流转等均有不同的规定,这些差异反映到具体案件查处上,让基层执法人员难以应对。五是部分执法人员的心理和自身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形势,面对三局合一体制改革对职能履行提出的新要求,面对监管跨度大、难度高的新形势,一些干部心理上还习惯于传统做法,缺乏学习钻研劲头。

(二)市稽查科室反映的问题:一是县级专项稽查执法行动达不到预期目的要求,对省市局乃至国家局部署的专项稽查工作,口头上重视,实际工作成效不大,专项总结中数据信息空洞虚高,有效数据偏少偏小,甚至避实就虚,反映出工作开展的不扎实;二是工作推诿、拖延,不按工作程序办事,甚至违反执法程序。如对市级交办或转办的投诉举报,有的不到现场调查核实,只是在办公室给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退赔事宜;有的核查简单走过场,应付了事;有的超时限办理和答复;有的拖延不办,甚至拒绝接受市级交办的投诉举报。三是对稽查信息报送工作不重视。经常发生缓报、漏报、错报情况,不催不报,迟迟不报,有的数据信息前后明显矛盾,有的工作已经按要求开展,但数据信息没有统计上报。四是市级对交办转办的投诉举报处置工作难以协调,县级局对12315、12365、12331整合后,构建了统一的申诉举报平台,将原先由三部门分散处理消费投诉转变为统一进行受理,但分流、转办、反馈、答复环节问题多,特别是监管科室监管所负责办理的投诉举报,经常遇到沟通不畅、反馈不及时、上报材料不合规等情况。

(三)省稽查局分析我省食药稽查系统存在的问题:一是主责主业意识还不够彰显,不想办案、不敢办案、不会办案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稽查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有些同志依然还没有跳出稽查办案单打独斗的传统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稽查和日常监管检查有机衔接、协调配合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稽查工作体系和机制还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稽查工作一盘棋格局,稽查这只拳头还不够硬、不够有力,稽查工作的整体效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四是稽查队伍能力素质、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与承担的职责任务还不相适应。

四、工作建议 通过调研活动,对我市近年来食药稽查工作成绩下滑的原因有了一定认识,了解到了县级稽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市级稽查工作进行了反思,对今后如何开展食药稽查工作讨论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办案质效。按照省稽查局、市局关于稽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增强主责主业意识,紧扣稽查办案这一核心,狠抓专项稽查与产品抽检两个重点。在全力抓好上级部署的专项稽查任务的同时,因地制宜每年开展1—2项我市有特色的专项稽查行动;在利用好食品快检技术的同时,做好重点食品品种的稽查抽检工作

(二)开展联查联动,形成稽查合力。市级要注重督导协调,增强上下级之间、县市区之间的工作交流,畅通信息渠道,形成市县两级稽查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两级稽查部门的执法联动,通过开展专项稽查,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切实加大稽查执法的力度、强度和精准度。在查处重大、跨区域案件上,由市级稽查科室牵头,市县两级密切配合,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发挥全市稽查整体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对接联系,简化工作环节。支队做好内部工作协调,与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加强沟通联系,统筹部署各类稽查事务,积极合并同类项,合理实行归口管理,实施“多头任务,综合调度”的工作模式。避免出现市级多个稽查科室将同一工作任务按不同环节进行分解,然后分别下达基层的情况发生。

(四)加强业务指导,提供工作支持。关注基层实际困难,深入一线调研,广泛收集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及时向上级请示、组织专家讨论、召集专业执法骨干研讨等方式,形成执法共识或提出可行性指导意见,供基层执法人员参考。另外,针对性组织各类培训,促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完善考核体系,发挥考核的导向性作用。以省市年度工作重点为依据,以提升案件数量质量为核心,对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以及案件查办协作水平进行考核,督促基层转变工作思路、工作模式,落实市级工作部署,有效解决我市执法薄弱环节。统筹督导检查,完善督查办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质量与进度。

总之,食品药品机构改革是监管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它打破了原有部门格局,重新进行职能、机构、资源的优化组合,形成了市场监管合力。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矛盾会不断呈现、充分暴露,我们必须有高度的思想准备,正视问题,积极探索,以奋发昂扬的精神状态投入新的奋斗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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