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校)教育收费制度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教育收费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关于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规定,做好收费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特制定如下制度:
1.管副校长,组员:总务主任、财务人员。
2.建立健全学校收费制度,凭物价部门审批颁发的《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进行收费,学校必须张贴公布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时,必须向家长发出书面通知单,明确说明收费的项目及其标准。收费人员必须持有《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物价员证》收费。
4.坚决制止和纠正如下各种乱收费现象:(1)越权立项收费(2)擅自恢复已取消项目的收费;(3)擅自分解项目,重复收费;(4)擅自把职能任务转变为有偿服务;(5)擅自扩大收费范围;(6)擅自提高收费标准;(7)擅自提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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