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尘防治管理规定
矿尘防治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洒水防尘系统主干管路(0050以上管径)由矿机电科责安装。
发现处缺防尘管路罚责任单位50-00元施工巷道管路及附属装置不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安装罚责任单位50-00元。
、防尘管路应合下列要⑴采煤工作面运输平巷、回风平巷防尘管路距工作面出口不得超0米工作面必须有能贯通整工作面高压管路无高压管路或不到位罚采煤工区50-00元。
⑵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距离迎头不得超0米并保持有少30米长软管供水管与强应能满足水压和水量无管路及管路不到迎头罚责任人30-00元。
⑶防尘管路必须按线吊挂整齐管路敷设从干管到支管必须由到不准花接软管必须吊挂或盘不准两钢管用橡胶软管渡。
⑷岩巷每隔00米煤巷每隔50米炮采工作面两巷每隔30米至少设三通阀门。
⑸上述各条达不到要罚责任单位50-00元责任人30-00元并限期整改。
3、井下实现“风流净化”。
矿井主要进回风道、采掘工作面进回风道要安装能覆盖全断面水幕。
使用不正常发现次罚款责任单位50-00元。
、岩巷使用压风掘进工作面水管由施工单位责延接并每隔50米设洒水三通否则罚施工单位50-50元。
5、喷雾装置应合下列要⑴工作面两道距工作面0-50米围应安装水幕水幕应覆盖全断面要灵敏可靠生产期要指定专人管理正常喷雾。
、回采工作面投产月前通风队编制水设计进行煤体水其钻孔长、钻孔距及深、水量必须合水设计要通风队要建立各工作面水效台帐。
3、采煤工作面防尘投产前防尘系统设施等由通风队次性安装由矿或技术科组织验收交给采煤工区发现处设施不齐全罚责任单位00-00元不正常使用罚0-00元。
、巷道冲洗周期⑴矿井主要进、回风巷由通风队每十五天洒水冲洗次。
⑶采煤工作面(包括两道出口30以地段)、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每班施工单位冲洗次采掘工作面两巷每二天由通风队冲洗次。
6、井下巷道发生煤尘堆积现象(厚以上连续长超5)罚责任单位00-500元。
7、由通风队责矿井各地段隔爆设施安装其规格、数量必须合《规程》规定根据通防设施划分围隔爆设施由各划分单位责看管但其补充和更换由通风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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