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站合作协议 项目合作协议

合 作 协 议 甲方 身份证 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 系电话 丁方 身份证 系电话 以上各方合作人友协商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着惠利原则就甲乙丙丁合作投XXXXX建立混凝土搅拌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遵守。

合作尽事宜说明 、甲方原与他人合作XXX建立混凝土搅拌因多种原因不能继续营原有合已终止甲方独收购原搅拌(详见甲方和他人除合作协议及原搅拌投入明细)。

协议签署前甲方与原有股东债权、债等事应由甲方独承担处理。

上述搅拌原土地租赁协议变更甲方乙方共与土地出租方签署(乙方丙方丁方共委托)原沙溪松南村杨胜码头搅拌所有相关合、协议终止如有尽事宜由甲方独承担与乙丙丁无关。

二条 合作人投额和投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共册成立 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投主体。

、各方出次合作出共计人民币XX万元整甲乙丙丁四人各出人民币XX万元各占股份5%。

投款必须以现金形式XX年 月 日次性支付到指定账户(账 开户银行 )逾期不付视放弃次合作其余出方有权另寻合作人。

工商执照办理由甲方乙方出面。

乙方占股75%(丙方丁方股份挂靠乙方名下)甲方占股5%。

3、合作期各方出公司共有财产任方不得随请分割待合作终止各方出归还各人。

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合作人按其投比例每年分配利润及承担损失。

合作人各以其出额限对共投承担责任合作人出总额公司承担责任。

3、合作人出形成股份及其孳生物所有合作人共有财产由所有合作人按其出比例共有。

合作人公司股份让各合作人有权按其出比例取得财产

三条 事执行 、合作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合作人责日常生产管理对外开展业及签订合对外销售产品、采购生产原、支付合作债等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丙方责财管理定期对公司财进行审核与其它投人审定财计划。

3、丁方责配合外拓业。

、各投人有权检日常事执行情况乙方应当按月向其他投人报告共投营状况和财状况。

5、乙方获得全体合作人授权进行共投事所产生收益归全体合作人所产生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作人承担。

6、任何方执行事如因其失或不遵守协议而造成其他合作人损失应向其余各投人承担赔偿责任。

7、上述执行事如变更由各方共协商表表旦通须无条件执行。

8、共投下列事必须全体合作人 ()让、变更上述投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发生济往; (3)更换事执行人。

四条 投变更 、投让 、合作人让其共投全部或部分出额应当提前30通知其他共出人并通全部投人股份让全体投人与新投人签署合作协议正式生效。

、若公司添加新投人全体投人并签署合作协议投人与原合作人享有等权利承担共责任并对企业原有债按投比例承担责任。

3、合作人依法让其出额及财产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二、退出合作期有下列情况合作人可愿退出合作

合作协议约定退出事由全体合作退出合作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事由 、因合作协议规定合作期限协议合作人不给企业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前提下全体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但提前30日面通知各合作人。

若由合作人擅退出合作企业造成损失应当由退出合作人赔偿相应损失。

三、除名退股 合作人有下列情况其他合作人致可以议将其除名 、履行出义 、因故或重失给企业带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有不当行。

合作约定其他事由

合作人被除名其他合作人应当按其财产情况进行与其进行结算。

四、其他退出事由 合作人发生以下情形发生日起视退出合作合作人出及共有财产合作协议与相关法律处置 、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行能力人。

3、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执行合作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 合作人行承担由违反以下事由造成损失 、全体投人禁止任何人以企业名义进行业活动因所得切利益归企业所有。

、禁止合伙人参与营与合作竞争业。

3、除投人合作人不得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合作人不得从事有损合作企业利益活动。

六条 合作终止与清算 、合作因下列情况散 、全体股东终止合作关系 、合作事完成或不能继续完成。

3、被依法撤销、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合作清算。

合作散应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支付清算费用按法律规定按序支付。

七条 其他 、协议尽事宜由全体合作人协商致合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协议全体合作人签日起即生效无终止日期。

3、协议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如有关协议切争议合作人须共协商协商不成向太仓市人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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