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医院药品供应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药品供应管理制度

1.药剂科确保按《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及时供应临床所需药品

2.每月药品供应计划,应根据用药基本状况、不同季节发病,由药库人员编定计划,并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3.计划批准后,复印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保存。

4.及时组织供应临床急救药品及特殊用药品

5.采购药品坚持按基本用药目录和供药计划,依有关规定的定点采购质优价廉药品

6.采购药品,以保证药品质量为原则,坚决杜绝购进非医疗性用品及假冒伪劣、过期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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