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后勤集团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后勤集团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后勤集团员工住宿管理,改善员工住宿环境,保证住宿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和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中的员工是特指在z后勤集团工作并与后勤集团签订劳动合同的学校非在编人员。

规定中的员工宿舍是指由学校委托后勤集团管理的用于安排员工住宿的公房。

在编员工经过学校分配的住宿不在本规定之列。

二、员工宿舍应与办公、生产、库房等工作场所相对隔离。任何单位的工作场所不得安排员工生活住宿,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员工住宿的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后勤集团社区物业管理部备案。

三、集团只提供集体床位。

四、社区物业管理部受后勤集团委托,负责对员工宿舍实行房源分配、日常管理与服务等物业管理

五、各单位应积极配合社区物业管理部做好员工入住、床位安排和宿舍文明建设等项工作。

六、入住员工应按时交纳住宿费用。

住宿费主要用于房屋维修、用具购置和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支出。

员工住宿费由后勤集团财务部按月从员工所在单位经费中扣缴,并直接划转社区物业管理部。

七、员工宿舍区设立内部临时招待所,主要用于解决住校外员工夜间下班后和员工配偶探亲等临时住宿

住宿费用按实际住宿时间即时结算,并提供后勤集团内部结算清单。

临时招待所住宿时间一般不超过七天,经后勤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延长住宿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

八、员工宿舍、内部临时招待所住宿收费标准经后勤集团办公会研究确定。

九、员工住宿须遵守《z后勤集团员工宿舍管理若干规定》,服从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严禁在室内及宿舍区内从事非法活动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的活动。对违反《z后勤集团员工宿舍管理若干规定》,不服从物业管理部门劝阻的,物业管理部门有权终止其住宿

十、本规定解释权在后勤集团党政办公室。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集团办字〔2012〕23号《关于印发z后勤集团员工宿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员工宿舍管理暂行规定集团党政办字〔2013〕10号《关于印发员工宿舍管理暂行规定通知》及员工宿舍管理暂行规定集团党政办字〔2013〕22号《关于集团员工宿舍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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