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出纳职责。
学校出纳总主任领导下责学校现金收支、银行结算和票证管理。
、严格按照财制规定办理日常报销手续及处理暂收款项。
、按做工学校岗位津贴职补贴及奖励等发放工作。
3、根据规定设置银行记帐、现金日记帐。
做到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严格审核各种报销和支出原始凭证。
对凭证不实、手续不全者做释工作情况下应予以拒付。
5、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制、货币管理制。
加强银行支票管理不出支现金。
6、加强存款和现金管理及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对库存现金要逐步盘库存现金不得超人民银行核定限额。
7、每天下班前严格检保险柜上锁情况妥善保管钥匙。
8、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水平与会计人员做到相支持、密切合作。
《(十九) 出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