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4)

工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四)。

1、负责做好本工段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做好交底卡(或记录)。

2、对安全设施、机具、设备等,组织事先检查,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方可使用。

3、教育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轮流参加工人班组的班前活动,对其活动情况予以帮助、指导。

5、配合作好三级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的培训。

6、落实安全月、安全活动计划,提出活动情况小结。

7、坚持安全生产逐句检查制度,对安全措施不当,环境不良、条件不利等情总值,立即采取措施;在未消除不安全因素之前,有权停止施工

8、深入施工现场、查出隐患,制止违章。

9、如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处理妥善后,经批准方可继续施工。同时要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

10、组织、指导群众性安全网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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