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介绍信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介绍信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部门印章部门经理负责保管。二、公司印章的刻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董事会批准部门经理的印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三、印章使用要求(一)凡属经济合同文本需盖公司公章和经济合同专用章的应事先经过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批准。(二)凡属对外公文需盖公司公章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三)凡需携公章外出办事,应事先征得总经理签字批准,用后立即退回办公室。(四)凡属一般例行公事、联系业务等需加该公司公章的,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五)凡属因公需要加盖部门印章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六)部门及公章只适用于不发生任何经济责任的一般业务往来。(七)各类公章的使用均应建立登记制度。

四、介绍信使用要求 (一)介绍信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出具,开具介绍信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二)因公出差需带加盖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要有总经理签字批准。如有剩余介绍信应交回办公室注销。五、办公室有权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公章介绍信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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