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管理办法12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最新
()规机关公接待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政府相关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办法。
、接待原则统筹管理乡机关单位接待工作统由党政办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对口接待上级机关领导、县级部门与乡部门系工作要接待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且出示工作接待公函。
3事前审批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报主要领导批准。
勤俭节约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二、接待围公用餐接待是指因工作要由乡党政办按标准和程序乡食堂对客进行餐饮接待行。
主要有以下围上级领导或市、县部门检指导工作;县直各部门单位人员机关办事接待;3会议、培训和其他重活动确接待;主要领导批准确接待。
三、接待程序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办人如实填写《铜鼓乡政府机关伙食团公接待用餐结算单》写明客姓名、单位、职、人数、访目及活动天数。
会议接待。
综合性培训、会议或其他重要活动确接待党委会研究确定指定专人责安排。
公接待。
各部门应事先将客情况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办公室根据主要领导指示进行安排。
确因特殊原因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公接待须向主要领导说明原因;接待工作结束由责组织接待人员补办审批手续。
四、接待标准会议接待综合性培训、会议接待标准0元人次其他重要活动接待标准另定但多不超0元人次(上级安排培训、会议由上级部门责费按上级要办)。
公接待市、县机关人员到我乡办理公乡政府接待单位或人由办公室向主要领导请示再按人员多少安排政府食堂就餐。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客人人数三分;如客人较多可适当增加陪餐人员。
(二)条 进步规单位机关公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长沙市党政机关国公接待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办法。
二条办法所称公接待是指对因工作要或工作相关受派出单位委派我单位检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活动人员提供工作开展所必须公活动。
接待部门根据派出单位公函拟定接待方案填报《浏阳市科学技术局公接待申报审批表》(公接待清单)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具体情况、公活动容、接待具体事项及分事项开支费用等情况由办公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重公接待方案须报主要领导审批。
()科室公对口接待围是上级部门对口单位检指导工作、调研究;下级部门对口单位请示汇报;外地对口学习等。
(二)对综合性较强公活动如审计、检、督等由主要业涉及科室作牵头科室责公接待。
(三)办公室公接待围是上级部门领导单位检指导工作外县(市、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带队交流学习市重要公接待等。
五条公接待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不安排没有派出单位公函公活动;(二)不安排没有实质容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活动;(三)不用公款安排接待对象景区旅游和营业性娱乐场所;(四)不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人担费用;(五)不以任何名义向接待对象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六)不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人嫁接待费用;(七)上下级、部门不得借接待等名义用公款相吃请;(八)不得违反《党政机关国公接待管理规定》其他规定。
()次公活动可按工作要接待对象安排次工作餐其余公活动期用餐律行安排。
方便工作接待方可协助接待对象安排用餐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行用餐并支付全部费用。
(二)单位机关公接待用餐原则上安排行政心职工食堂(友谊宾馆)确因工作要由办公室统安排。
(三)单位机关公接待用餐按以下标准执行部级领导带队公活动工作餐标准每人0元;厅级领导带队公活动工作餐标准每人00元;处级领导带队公活动工作餐标准每人80元;般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活动工作餐标准每人80元。
(四)严格控制公接待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0人以陪餐人数不得超3人;超0人不得超接待对象人数三分。
(五)公接待对象按规定缴纳生活费由办公室出具“收款收据”作支付凭证办公室以作往款项登记入账(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直接冲抵相关接待费支出。
(六)工作餐遵循节俭原则可以安排桌餐或者助餐应当供应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七)接待科室可协助接待对象按接待对象住宿费报销标准定饭店系住宿接待对象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结清住宿费科室不接待费报销接待对象住宿费。
七条规费用报销()公接待实行事结制。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原始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浏阳市科学技术局公接待申报审批表》(公接待清单)(简称“三单”)。
“三单”不齐全或者容不致不予报销。
(二)接待费用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支付制和公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具备条件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账或者公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不具备条件确以现金方式支付应当由办人面说明原因并科室责人签确认。
(三)接待费报销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超标准、超围等违规支出不得纳入报销围。
九条办法年月日起执行。
(三)条 进步规我县县直党政机关国公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公接待管理规定》《贵州省党政机关国公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以及《黔东南州州直机关接待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办法。
二条 办法适用县直各部门、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国公接待行。
三条 接待对象应当是出席会议、考察研究、执行任、学习交流、检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从事公活动公人员。
四条 公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简化礼仪、实节俭、杜绝浪费、尊重接待对象风俗习惯原则对能够整合接待活动要统筹安排、合理整理。
接待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活动无关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艺表演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六条 实行对口接待制。
省级干部职人员和厅级干部职人员天柱县公接待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县人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统筹协调县机关事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县级及以下人员天柱县由对口或邀请部门和单位责接待。
没有对口接待部门或单位根据访单位类别和公活动容由县委办公室、县人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明确接待单位。
七条 严格控制住宿标准。
省(部)级干部安排普通套;厅(局)级干部安排单;处级干部安排标准单住;处级以下干部安排标准双住。
住宿费用由接待对象支付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条 严格控制就餐接待标准接待省(部)级干部每人不超60元∕餐;接待厅(局)级干部每人不超0元∕餐;接待处级干部每人不超0元∕餐;接待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每人不超00元∕餐。
菜肴以地常菜主突出地方特色;接待律不安排上烟;原则上不安排高档酒若上饮原则上安排地产饮餐律不上酒。
用餐地不得安排私人会所及高档消费场所九条 坚持对等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0人以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3人;接待对象0人以上陪餐人数不得超接待对象三分。
接待省(部)级干部及厅(局)级干部可安排县四班子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陪;接待处级干部安排县四班子分管领导或部门责人陪必要可安排县四班子主要领导陪;接待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安排部门责人陪安排县级领导陪部门必须提前报告由县四办统筹协调安排。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单位、姓名、职和公活动项目、、场所、消费清单及费用等容接待活动结束要如实填写并报相关责人审签。
十条 公接待不得机场、车、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或电子幕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如宾不熟悉情况可安排辆工作车出口、接带路。
十二条 安排考察调研活动应当紧扣主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场、搞形式主义。
十三条 公接待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乘车合理使用车、面包车、巴车等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确因安全要安排警卫应当按照规定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警戒围不得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生产营活动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十四条 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公接待费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预算总额并单独列示。
禁止接待费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名列支、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人嫁接待费用禁止非税收入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十五条 公接待费报销实行事结算接待活动费用预算、支出和申报由牵头单位责到底不得事多报。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人担费用。
十六条 积极推进公接待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公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
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县政府督室应当会有关部门加强对县直各单位公接待工作监督检。
监督检容包括接待规制制定情况接待标准执行情况机关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十八条 县直各单位要会财政部门按年公开公接待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九条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公接待违规违纪行处对违反《党政机关国公接待管理规定》和办法行要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责人、直接责人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条 对招商引涉及接待活动参照办法实行单独管理按公接待标准执行控制费总额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
二十条 办法由县财政局责释。
(四)机关各部门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制止铺张浪费根据上级有关件精神着“保证运、节约开支、规管理、便操作”和热情、周到、原则结合镇实际特制定实施办法。
、接待宗旨 有利发展、有利公。
热情而不铺张高雅而不奢侈突出性化、精细化、特色化、代化。
坚持上下有别、外有别厉行节约。
各部门接待上级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向分管领导请示由分管领导通知接待办;副科职接待上级主管领导应向主要领导报告由主要领导通知接待办;主要领导可直接通接待办安排接待。
、条线或部门有客人访如安排会议场地和用餐到接待办登记根据级别确定规格合理安排。
3、部门要接待用餐可安排专人到接待办填写公接待用餐呈报单明客姓名、职、客人数、陪客姓名、陪客人数、事由、就餐标准部门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确认交接待办工作人员审核、签发。
呈报单式两份接待办留存份交给就餐酒店份。
(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先电话请示二天及补办手续。
)、用餐完毕部门责人及主要陪餐人员必须及用餐清单上签确认。
用餐清单上菜单及酒水明细和价格由酒店责填写。
5、用餐呈报单和用餐清单编致对应是公用餐费用结报凭证般季结报凡没有开具用餐呈报单或缺少有效用餐清单律不予报销。
6、用餐严格按照呈报单上核准就餐标准凡超额超出部分由陪餐人员行。
7、公接待原则上安排机关食堂用餐如确外接待必须由主要领导批准。
8、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餐禁酒令。
公接待原则上不上烟、酒特殊情况上烟酒报主要领导批准。
9、机关招待用烟律接待办登记领取标准0元包领取包以上或超标准烟必须主要领导。
0、礼品。
公接待活动确赠送礼品应选用体现地方特色、能够宣传万年纪念品。
、除接待性会议外工作性会议只供应茶水不摆放水、香烟等。
、安排会议场地条线或部门会议结束空调、灯光须及关闭不要造成不必要浪费。
、市级主要部门人控制50元人以般总体桌不突破600元。
3、市对口业指导部门人控制0元人以高桌不突破500元。
、特殊情况突破上述执行标准报镇主要领导批准。
(五)条 进步规全县党政机关公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公接待管理规定》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公接待管理办法》结合英山实际制定办法。
二条 办法适用全县党机关、人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办法所称公是指参加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学习交流、检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活动。
三条 公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简化礼仪、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原则。
四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外出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外出、容、路线、频率和人员数量。
公外出确接待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容、行程和人员。
禁止异地部门没有特别要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五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接待审批控制制严格控制公接待围并对能够合并公接待统筹安排。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人担费用。
接待单位安排公接待活动前应当填写公接待事前审批单连派出单位公函并报单位相关责人审批。
审批单容包括填报单位、承办部门及承办人、派出单位名称、接待事由、活动安排和费预算等。
六条 公接待不得机场、车、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包括电子屏幕显示)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方、部门主要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严格控制陪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
接待单位安排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公活动开展。
七条 公接待活动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定饭店或者机关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
出差人员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交纳住宿费回单位凭据报销。
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接待对象0人以陪餐人数不得超3人;超0人不得超接待对象人数三分。
工作餐应当供应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单餐接待费超000元附具体说明。
九条 禁止上下级、部门或单位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吃请。
禁止接受影响执行公吃请。
十条 公接待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确因安全要安排警卫应当按照规定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警戒围不得清场闭馆。
十条 公活动结束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公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责人审批。
接待清单容包括接待对象单位、姓名、职和公活动项目、、场所、费用等。
接待清单作财报销凭证并接受审计。
十二条 公接待报销实行事结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公接待事前审批单和公接待清单等。
具备条件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账或公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十三条 公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按照会议用餐标准执行接待住宿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活动无关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十五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公接待费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
禁止接待费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名列支、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人嫁接待费用禁止非税收入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十六条 机关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营成提高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盈亏、我发展。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具和电器。
十七条 县级党政机关公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有关部门加强对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公接待工作监督检。
监督检主要容包括()公接待规制制定情况;(二)公接待标准执行情况;(三)公接待费管理使用情况;(四)公接待信息公开情况;(五)机关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部门公接待情况报级党政机关公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十八条 财政部门每年对党政机关公接待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
审计部门每年对党政机关公接待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部接待场所审计监督。
十九条 县级党政机关公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财政部门按年组织公开级公接待制规定、标准、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公接待工作纳入问责围对违反相关规定严格进行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对公接待违规违纪行进行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责人、直接责任人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条 积极推进公接待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国公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
推行接待用车定制。
二十二条 因招商引、争取项目等工作要接待除国工作人员以外其他因公访人员应当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
二十三条 各乡镇参照办法执行。
二十四条 办法由县财政局会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责释。
二十五条 办法年0月日起施行。
(六)条 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公接待费管理进步规单位接待行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印发通知》(湘财行[]37)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办法。
二条 办法适用市党政机关、人机关、政协机关、政法单位、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市济开发区、各乡镇、办事处(以下统称各单位)。
三条 办法所称公接待费是指各单位确因公接待要而合理开支费用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
四条 开支标准()、住宿标准 省部级干部人住套;厅局级人住单;处级人住标准;其他人员二人住标准。
(二)、餐费标准 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0元(早餐0元、晚餐各5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70元(早餐0元、晚餐各元)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60元(早餐0元、晚餐各5元)。
(三)、宴请标准 公接待确宴请般只安排次其标准(不含酒水、香烟)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0元;厅局级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70元;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60元。
酒水、香烟原则上使用省市产品(不上高档酒不发整包烟)费用不超宴请标准三分。
(四)、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陪餐人数般控制—3人多不超人。
(五)、各单位工作交往原则上不安排宴请或接待确因工作要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60元。
五条 住宿费用原则上由客人理。
如住宿费标准高客人所地规定标准客人按其规定标准结算超额部分由接待单位。
七条 审批程序()各单位公接待坚持单位主管领导“支笔”审批制严格执行先审批、接待程序。
(二)公接待承办单位办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公接待审批单》(样式附以下简称《审批单》)单位接待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凭《审批单》安排接待。
(三)接待工作完成承办单位与接待单位应及核对费用开支承办单位凭接待单位有关人员签《审批单》、食宿单、接待单位发票(简称“三单”)到财部门办理接待费结算财政部门单位接待费预算总额实行国库集支付。
“三单”不齐全财不予报销。
八条 各单位公接待费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年接待费预算总额开支并列入“招待费”科目并单位算真实、全额反映。
九条 严禁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招待私客相吃请;严禁以接待名进行请客送礼观光旅游及组织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向下属单位及有工作往企、事业单位嫁、摊派和报销接待费用。
十条 各单位应建立部费管理制定围定期公布接待费开支情况(包括接待费总额、接待批次、人数等)觉接受监督。
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每年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公接待监督检对违反办法实按照有关财法律法规制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条 党和国领导人公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条 各单位要根据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见报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备案。
十三条 办法由市财政局责释。
十四条 办法二零零九年六月日起执行。
、公接待要着热情、周到、节约、合理原则不能铺张浪费讲排场。
、公接待由办公室统安排操作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行政科长有效签单人。
3、上级人领导及外省、市人领导义考察办公室视情向相关常委会领导汇报根据常委会领导见做接待安排由系委办、科室接待陪事补签。
、住宿费用由客人理上级人领导住宿费用不能全部结清可报办公室主任确定。
(八) 总 则条 规局机关公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公接待管理规定》《市党政机关国公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省民政厅公接待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办法。
办法所称国公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学习交流、检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国公活动。
三条 坚持先审批、接待报批程序严格执行公接待费预算严格按照核定围、标准、限额列支公接待费不得超围、超标准、超限额接待。
四条 公接待应当严格执行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对口接待原则。
二 接待管理五条 公接待坚持统筹管理、分工协作局办公室责统筹协调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对口接待。
六条 建立公外出审批制。
加强公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外出、容、路线、频率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和费预算。
公外出确接待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容、行程、人员和协助安排食宿标准。
七条 建立公接待审批控制制。
根据派出单位公函由对口业科室拟定接待方案(涉及多科室业由办公室拟定接待方案)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审批。
八条 建立公对口接待制。
副厅级实职以上干部达公活动由局办公室按规定及将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接待办。
九条 建立公接待清单制。
公接待活动结束承办科室应当如实填写公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单位、姓名、职公活动项目、、场所、费用等明细)局领导审签作财报销凭证并接受审计。
十条 建立公接待登记制。
十条 建立公接待信息公开制。
三 接待标准十二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行用餐并支付费用。
确因工作要主要领导审批可以安排工作餐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0人以陪餐人数不得超3人;超0人不得超接待对象人数三分。
工作餐遵循节约原则标准参照《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可以安排桌餐或者助餐应当供应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十三条 接待住宿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选择定宾馆(饭店、酒店)安排。
住宿用房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不得超接待对象住宿费标准安排接待用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和生活用品。
公接待出差人员应当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交纳住宿费凭票据回单位报销。
出席会议人员住宿费按照会议费有关规定会议费列支。
十四条 公接待活动确因工作要接待对象安排车辆应当做到轻车简从合理使用车型集统乘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数。
四 费控制十五条 加强对公接待费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年预算额列支公接待费。
十六条 公接待费用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支付制和公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采用银行账或者公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特殊情况确以现金方式支付由办人面说明原因并报主要领导审批。
十七条 公接待原则上实行事结制。
采用银行账由财室办理账业。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原始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以下简称“三单”)。
“三单”不齐全或者容不致不得审核报销。
公外出和公接待不得组织或接受机场、车、码头和辖区边界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警车和实行交通管制。
严格控制陪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
十九条 公接待严禁下列行()没有实质容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活动;(二)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旅游;(三)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人担费用;(四)接受超标准接待和营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五)将非公活动纳入接待围;(六)接待费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七)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列支、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八)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人嫁接待费用;(九)以任何名义赠送或者接受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十)上下级、部门借接待等名义用公款相吃请;(十)其他与《党政机关国公接待管理规定》相违背行。
监督检主要容包括接待规制制定、标准执行、费管理使用、信息公开等情况。
市老龄办、各直属事业单位应当每年月0日前汇总单位上年公接待情况报驻局纪检组、办公室备案。
二十条 建立公接待部审计制。
由驻局纪检组牵头监察室、办公室等参与对局机关及市老龄办、各直属事业单位公接待工作进行部审计重审计“三单”是否齐备、报批是否规及接待费管理使用等情况。
二十二条 驻局纪检组应当加强对公接待违规违纪行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对重违规违纪行构成党纪政纪处理或涉嫌犯罪按规定报请有权机关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 附 则二十三条 市老龄办、各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十四条 办法印发日起施行。
国、省、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九)了落实关加强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强化和规公接待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局当前实际情况及局党委研究原则特制订和完善如下公接待管理制。
、公接待宾围、直机关各部门、省委省政府及省直部门我局公干领导和宾。
、外省我局公干领导和宾。
省外市州及县我局公干领导和宾。
3、局公干市各县(市)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
二、公接待原则和程序、公接待要着热情周到、礼貌细致、够档简朴、洁净健康、不奢侈、不浪费原则安排和操作。
、公接待律由局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初审核批再报分管机关局领导审批重要客人接待还要报局长审批审批再由局办公室安排。
落实禁酒令餐不安排酒水。
(十)条 全面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公接待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浙江省党政机关公接待管理办法》有关要规市人常委会机关公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市人机关宾接待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
二条 公接待围包括所有市人机关参加会议(培训)、交流系工作和考察调研等公活动。
严格公接待围不得将禾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接待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人担费用。
三条 公接待应坚持体现有利公、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原则;还应贯彻热情、安排周到、重细节、操作规接待方式。
四条 公接待般程序、、二类会议 市人常委会召开类会议(主要是指人代会)、二类会议(主要是指常委会例会)由办公室行政接待处根据会议具体安排填写《嘉兴市人常委会机关会议(培训)费审批表》(见附表)做会议(培训)勤接待保障工作;、各委(室)召开会议(培训) 各委(室)召开会议(培训)由各委(室)根据会议(培训)具体安排填写《嘉兴市人常委会机关会议(培训)费审批表》(见附表)行做接待保障工作也可由办公室行政接待处协助安排具体接待保障工作;3、市围市人机关系工作 市围市人机关系工作由各对口委(室)根据具体事宜填写《嘉兴市人常委会机关接待宾报告单》(见附表)安排具体接待工作;、上级人和市外禾考察调研等活动 上级人和市外禾考察调研等活动由办公室处根据禾公活动公函报长批示由各委室根据公活动容制定具体接待方案落实公活动容(日程安排)、接待场所和陪人员;办公室行政接待处做具体接待勤保障工作;其接待厅级及以上领导带队由办公室行政接待处报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责接待勤保障工作。
5、全国部分地市人席会议和全国(全省)人条线会议(培训) 全国部分地市人席会议由办公室行政接待处根据会议具体安排填写《嘉兴市人常委会机关会议(培训)费审批表》(见附表)安排会议(培训)接待勤保障工作;全国(全省)人条线会议(培训)由各委(室)根据会议(培训)具体安排填写《嘉兴市人常委会机关会议(培训)费审批表》(见附表)办公室行政接待处协助做相关接待勤保障工作。
五条 宾接待律凭对方公函填写《嘉兴市人常委会机关会议(培训)费审批表》(见附表)或《嘉兴市人常委会机关接待宾报告单》(见附表)明确接待对象单位、姓名、职和公活动容、、接待场所、费用等制定接待计划按照公接待工作般程序做接待工作。
会议(培训)律凭会议(培训)通知填写《市人机关会议(培训)费审批表》(见附表)明确会议(培训)容、日期和与会人数按照会议(培训)相关要做勤保障工作。
六条 国公接待不机场、车、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对路况不熟悉可派带路车不跨地区迎送;常委会领导和部门责人不参加迎送。
严格控制陪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
不超标准接待不组织旅游和与公活动无关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安排艺演出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七条 考察调研召开各类会议会场布置要简朴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香烟、水不安排茶歇不发放材袋、笔和笔记。
接待省部级及相当职级人员可以安排普通套厅局级干部可以安排单处级干部(包括副调研员、调研员)、 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担任正科领导职人员可以安排人住标准其他人员应两人住标准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单数其单数人员可安排人住标准。
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不得添置豪华设施不得增配高档生活用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住宿费用安协议价格由宾行结算。
城公活动不提供住宿(不包含南湖区和秀洲区乡镇)。
九条 严格公接待用餐制、接待市外宾可以安排次工作餐如确领导陪餐按照对口、对待接待原则安排由相关领导出面陪餐。
市属各县(市)以及南湖区、秀洲区乡镇人或其它部门人机关系工作确安排用餐由对口委室安排工作餐。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0人以陪人数不得超3人;超0人不得超接待对象人数三分。
3、工作餐应当供应常菜严禁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菜肴严禁使用私人和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省公活动禁止提供各类烟酒。
、工作餐形式助餐或桌餐。
接待对象超0人且具备助餐条件安排助餐接待对象0人以不具备助餐条件可安排桌餐。
十条 公接待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市人机关公接待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接待费须严格控制年接待费预算指标实行单独列支。
禁止接待费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名列支、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它单位、企业、人嫁接待费用禁止非税收入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接待名义列支其它支出。
十二条 公接待活动费用结报程序发生公接待费用办人应当按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公卡管理使用规定使用公卡结算接待费用般不得宾馆、酒店等接待场所签挂帐。
办理公接待费用报销应当提供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嘉兴市人常委会机关会议(培训)费审批表》(见附表 )或《嘉兴市人常委会机关接待宾报告单》(见附表)、消费清单如有接待方案也要提供。
般应采用银行帐或者公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十三条 公接待活动报告和公开制 发生公接待活动办公室行政接待处按批次做接待记录每月汇总当月接待情况报办公室分管主任每半年汇总公接待批次明细、人员数量及费使用情况向办公室例会和常委会长报告。
按照“三公”费公开要定期公开人机关“三公”费公接待费支出情况。
十四条 办法如和央、省、市规定公接待管理办法出现不相情况应以央、省、市公接待管理办法准。
十五条 办法年 月 日常委会长办公会议通起实施。
(十)条 进步规全市党政机关公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公接待管理规定》、《甘肃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公接待管理办法》结合金昌实际制定办法。
二条 办法适用全市各级党机关、人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条 办法所称公是指考察调研、执行任、学习交流、检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活动。
四条 公接待坚持实周全、节俭简朴、安全规、高效透明、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原则。
五条 党政机关公接待实行统筹对口接待根据接待对象和公活动容等由相应接待单位组织实施。
六条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建立健全公接待集管理制统筹、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党政机关公接待工作。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公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七条 建立公接待审批制。
按照“先审批、接待”管理程序根据派出单位公函或通知(包括电话通知下)拟定接待方案由单位主要责人或分管责人审批。
审批单容包括填报单位、承办部门及承办人、派出单位名称、接待事由、活动安排和费预算等。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人担费用。
八条 严格控制迎送人数。
省委常委、省政协主席、省委原常委金由市委长迎送;省人常委会副主任、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以上岗位退下老志金分别由市人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长或市法检两院名副职迎送;其他地市级领导和老志金分别由市委、市人、市政府、市政协名副长或对口接待单位名副职迎送。
重要调、检、巡视(工作)团组迎送按照团组工作性质和团长职级依据上述标准执行。
地方、部门主要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公接待不得机场、车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包括电子屏幕显示)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得列队欢迎不得摆放花草不得献花。
严格控制陪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
九条 公接待活动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住宿用房。
住宿用房以标准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厅局级干部住单或标准其他人员住标准。
出差人员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交纳住宿费回单位凭据报销。
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费限额标准金昌市区省级700元天∙人;厅局级50元天∙人;其他人员30元天∙人。
永昌县省级700元天∙人;厅局级0元天∙人;其他人员80元天∙人。
接待对象0人以陪餐人数不得超3人;超0人不得超接待对象人数三分。
工作餐以常菜或地方菜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工作日午不得提供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十条 禁止上下级、部门或单位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吃请。
禁止接受影响执行公吃请。
十二条 公接待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央和国领导人、省级领导按照要保障车辆。
市级领导下基层调研集乘车巴车不超辆。
除执行急难险重任外乘坐越野车不超3辆。
县区陪人员调研等候到境下调研可车前往基层不得增加随行车辆。
确因安全要安排警卫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警戒围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不封山、封路、封不清场闭馆。
十三条 公活动结束接待单位应如实填写公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责人审批。
接待清单容包括接待对象单位、姓名、职和公活动项目、、场所、费用等。
接待清单作财报销凭证并接受审计。
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包括财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通知、公接待方案或公接待事前审批单、公接待清单等。
接待费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支付制和公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用银行账或者公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原则上次结付。
十五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活动无关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十六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公接待费实行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
禁止接待费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和培训名列支、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人嫁接待费用禁止非税收入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十七条 机关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建立市场化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营成提高产使用效率。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培训心、部食堂、体活动心等具有接待功能设施或场所不得对机关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具和电器。
十八条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会有关部门加强对市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公接待工作监督检。
监督检主要容包括()公接待规制制定情况;(二)公接待标准执行情况;(三)公接待费管理使用情况;(四)公接待信息公开情况;(五)机关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定期汇总部门、单位公接待情况每季报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备案。
十九条 财政部门要对党政机关公接待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
审计部门要对党政机关公接待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部接待场所审计监督。
对违反办法有下列行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报销无公函或通知接待费用;(二)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公接待费;(三)虚报公接待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四)扩公接待费开支围擅提高公接待费开支标准;(五)报销与公接待无关费用;(六)其他违反财管理规定行。
二十条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会财政部门按年组织公开市级公接待制规定、标准、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公接待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畴对违反相关规定严格进行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公接待工作监督检对违规违纪要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责人、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二条 积极推进公接待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公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
二十三条 各级政府因招商引等工作要接待除国工作人员以外其他因公访人员应当参照办法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费总额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
二十四条 县区党委、政府应当依照办法制定地党政机关公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二十七条 办法发布日起施行。
(十二)规镇机关公接待工作保持廉洁、实、勤俭、节约良工作作风现根据央和省、市有关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制。
、接待围。
主要是上级有关单位我镇检指导工作工作人员。
二、接待费实行总额控制。
三、公接待原则上实行定接待制并建立健全公接待审批制做到先审批、接待。
四、公接待要坚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原则。
严格控制陪餐次数和陪餐人数陪人员原则上不得超客人数。
五、严格报批程序制。
接待费用开支财批报手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报销单据须有手人签名分管领导审核镇长签方能报账。
六、严禁用公款吃喝、挥霍浪费。
严禁超标准、超围开支接待;严禁以会议费用、招商引费用等名义乱支滥用公接待费。
七、严肃财政纪律严格执行党纪政纪。
对严重违反财政纪律不按有关规定要执行、吃喝严重行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八、制下发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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