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开放与封闭:历史的过程与经验

; 一、开放的时代;。

; 从现有的文字记载看,自古以来,中华就是一个开放的民族。从殷商时代起,中国国内各族之间以及对周边各国各族,开放边界(以致疆界长期是不固定的),上相互交流。远到今越南、印度临海地区的货贝等物,已在中国中原地区使用。

; 春秋战国时代,从考古发掘的资料看,罗马帝国的产品,如琉璃球等,也运到中国,在中亚地区俄罗斯境内也发现了中国的产品。至于各诸侯国之间的开放程度,从许多国家用别国之人为将、为相、为谋臣、为工程负责人这一点上,就可见一般。这种开放加强了民族和地区间的联系,为建立统一的秦王朝准备了条件。

; 两汉时期的统治者加强对外联系,扩大对外开放的范围。汉武帝两次派张骞出使西域。张骞到达大宛、康居(分别在今中亚锡尔河上游东岸、下游及以北地区)、大月氏(阿姆河中部,主要地区在今阿富汗境内)等国。张骞的副使到过大夏(阿富汗)、安息(伊朗)等国。以后,汉武帝的使者到过奄蔡(黑海以北)、条支(叙利亚)等国。东汉时,班超出使西域,公元97年,班超派甘英出使大秦,一直到达支海(波斯湾)。中亚、东亚等国也派使者到汉王朝访问和通商。西汉政府在线上设立亭障,便利各国使节和商旅往来。在汉王朝的主动努力下,中外交通日见发达,出现了西北、西南、海上三条“丝绸之路”。随着人的迁徙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中国的丝绸、瓷器、铁器、漆器等产品和植桑养蚕、冶炼技术、井渠法等也传人朝鲜、越南、日本、大宛、安息等国.而中亚、西亚等地的特产如毛布、毛毡、汗血马、石榴、莆萄、苜蓿、芝麻、胡桃等相继传人中国中外交流进一步发展,中亚的箜篌、琵琶、胡笳、胡角等乐器、以及印度的佛教传人中国中外往来,互通有无,丰富了中国人民的经济文化生活,促进了进步和民族的友好与融合,带来了国力的强盛和领土的扩大,使中国成为一个多民族、大版图、生机勃勃的国家。汉代对外开放取得的成功,使其政策为以后唐、宋、元各朝统治者所继承。

; 唐朝时,唐与之通使交好的国家达70多个。唐朝统治者经常派使节、僧侣等到国外访问、学习。其中,玄奘、鉴真等人为中外文化交流作出了重大贡献。亚非地区许多国家也派出“遣唐使”等到唐朝访问、学习。在唐朝的太学中,有为数众多的外国留学生。唐政府机构中,有阿倍仲麻吕等外国人供职。往来于中外之间的商贾不绝于途。唐政府设置了鸿胪寺来接待外国使节和宾客,在不少地方设置商馆以招待外商,设互市监、市舶司来掌管对外贸易。长安、洛阳、扬州、广州等是唐朝对外贸易的重要城市。其中,以长安最为著名。在长安汇集的外宾很多,许多外商在西市经营店铺,长期居住,对中外经济文化交流起了促进作用。

; 唐代对外经济文化交流主要是通过西北陆路。五代、两宋时期因战争关系,西北陆路交通时断时续,对外经济文化交流主要靠东南海路。福州甘棠港、泉州港和广州港是五代时对外贸易的重要港口。至宋代,两宋政府大力鼓励对外贸易。自公元971年起,两宋政府先后在广州、杭州、明州、泉州、密州的板桥镇、秀州的华亭镇、温州等地设置市舶司或市舶务。南宋政府在通商口岸创办外商招待所,如杭州有怀远驿,明州、温州有来远驿等。两宋政府对外国商人和商船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由于大力奖励海外贸易,加上当时造船业的进步,指南针的使用,中国经海上与之通商的亚非国家和地区有50多个,最远的是非洲中部东海岸的层拔。许多外国人在中国居住或经商,在开封还形成了犹太人居住区。由于对外贸易的发展,宋朝的铜钱大量外流。在东南亚及非洲索马里都出土过宋代铜钱。它们很可能在那里流通。据此,可以认为,世界上的第一种“世界货币”是宋代的铜钱。

; 元代的对外经济文化交流,较以前有进一步发展。元代的对外贸易区北起朝鲜、日本,南至南亚、东南亚,西达东欧、非洲东海岸。沿海的广州、泉州、温州、庆元(宁波)、上海等城市都是设有市舶司和提举司的对外开放贸易港口。被称为“汗八里”的大都,当时不仅是元朝的京城,也是世界上著名的经济中心之一,东欧、中亚、日本、朝鲜、非洲东海岸、东南亚各地都有商队、使团到大都来。明初,为了发展对外关系,明成祖于1405年到1433年间派遣郑和七下西洋,对亚非各国进行贸易和访问。郑和的远航,经30余国,最远到达非洲东海岸、红海和麦加。此次远航就时间而言,比哥伦布、达.伽马早半个多世纪;就船队规模及船只大小而言,都超过他们的几倍,显示了中国人的航海技术绝不在西方人之下。

长期的对外开放对外经济文化交流,不仅加强了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的友谊,而且促进了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战国时期直到15世纪下半叶(明代中期),中国的经济、科技、、文化一直保持世界领先地位,国力强大。16世纪初,中国与奥斯曼帝国、波斯帝国并驾齐驱,是世界三大帝国之一,是三大帝国中最先进的国家。;。

二、从开放封闭的转折;。

;从14世纪下半叶到16世纪上半叶,中国对外政策出现了一次大转折:从对外开放逐步转向自我封闭。这种转变主要表现在:明政府从洪武年间(1368一1398年)规定私人“片板不准人海”开始,直到嘉靖年间(1552~1566年),屡下禁海之令(1567年以后有所放宽)。15世纪40年代以后停止了下西洋,即海上远航活动,将对外的注意力集中于北方,在东南沿海则从放到收。

; 实行这种转变有其客观的原因。①明朝自建立时起,就感到鞑靼、瓦剌族的压力,故从洪武年间起到万历年间(1573~1619年),不断修筑长城。随着北方少数民族在15~16世纪间势力日益强大,北部边境遭受压力加强。②从14世纪开始的日本海盗集团(倭寇)在中国沿海地区的劫掠、走私活动日渐严重,到16世纪20~50年代发展到了猖獗程度。明政府为此加强从山东到广东的海防。③西方的葡萄牙于1514年(明正德九年)来到中国,既做生意,又在沿海劫掠。1535年还强占澳门(1564年始获中国官方的许可,成为租借)。随后,西班牙人、荷兰人也来中国.荷兰人于1604年、1622年两次占领澎湖,1624年占领。明政府先是为了集中兵力、财力、物力防御北方少数民族的入侵,在东南海上实行了收缩;继后,出于平定东方来的倭寇、西方来的殖民者骚扰的需要,防范国内反明者与外来势力的勾结,实行海禁政策,除政府自身与海外某些国家或部族建立一定的交往关系,实行“勘合贸易”外,在沿海地区严厉禁止一般商民私自与外国通商往来。 ;。

; 清朝建立初期,为了巩固统治秩序,封锁对郑成功等海上扰清力量的物资供应,于1656年颁布海禁令,不准商民出海贸易,违者处死,货物全部没收。以后又多次下达“片板不准入水,粒货不许越疆”的命令。

;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台湾郑氏降清,国内基本安定,1684年开放海禁,在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设立海关,作为通商口岸.于是对外贸易迅速发展,每年出海贸易船只多至千余艘。历来禁运的粮食等货物大量出口。出海船只有卖掉的,出海的人员也有不回国的。清政府惟恐人民在海上聚众滋事,1711年重申海禁。1717年下令禁止大陆人民到南洋经商,对来中国贸易的外国商船严加防范。实行这项政策的结果,一是政府减少,二是沿海民生困苦。禁令难以维持,于1727年废除。以后对外贸易又有所发展。

; 18世纪下半期,英国发展很快,迫切要求扩大海外。来华贸易的商人增多,这些商人的一些海盗行为与多种不合理要求,引起清政府疑虑。于是,调整对外贸易政策,在陆地对周围邻国仍采取传统的朝贡贸易与睦邻友好政策的同时,对沿海贸易采取一系列严格限制的措施:

; (一)限制通商口岸。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清政府决定外商只许在广州一口通商,同时封闭其它三个通商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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