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开工的施工索赔实例

摘 要:在工程承包市场上,由于甲方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方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方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要求甲方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的过程,称为施工索赔。本文通过工程实例,对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索赔依据进行逐一分析处理,希望对类似工程索赔提供借鉴。

关键词:延期:索赔:依据。

施工索赔是一项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的索赔技巧。针对其中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导致施工场地不完全具备施工条件而导致的施工索赔,结合工程实例来谈谈如何处理因这一方面原因而导致延期开工所引起的施工索赔。  1工程实例:  某公司代建开发两幢沿街商住房工程工程采用预应力管桩基础,框架结构。甲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经公开招投标后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于2007年4月28日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但在实际现场放样定位工作中却发现施工场地红线范围内有个外单位洗车房没有拆除而影响了正常施工。后与外单位多次协商,红线范围内的某洗车房于2007年10月30日才拆除完毕,施工许可证也于2007年10月 22日办理,导致前期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而延期开工达5.5月之久。  2007年11月25日,承包方提出:因工程延期半年开工,已安排落实的人员、机械设备一直在现场待命。半年来原材料及人工工资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上涨,投标当时的价格基础与现在的价格基础已不相符合,对此要求补偿因延期开工损失费用2009568元。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利息?、管理费、利润等几项内容。 代写论文   2007年11月到2008年6月,因赔偿问题没有协商一致,承包方一直未进场开工,再次延误工期约8个月。直至2008年6月6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了补充协议,承包商正式组织施工。  2案例分析及协商处理意见:  2.1双方责任明确:对本工程甲方承担着主要的原因,无论是国际上的FIDIC合同,还是我国自行发布的《招投标法》(全称)均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承包方有理由提出施工索赔。  责任分析: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间一般约20天,据此,正常开工时间约为2007年5月18日,因工程施工许可证办出时间为2007年10月22日,加上开工准备时间,实际开工约为11月初,因甲方原因引起延期开工5.5月。根据承包方提交损失补偿,分析如下,其中前5.5个月费用,应完全由甲方承担,后8个月费用,需双方根据所负责任轻重分担。  处理意见:双方经协商明确,前5.5个月费用,应完全由甲方承担,后8个月费用甲方赔偿20%。  2.2索赔费用的组成:双方责任已明确,对索赔的各项费用需列项分析。本工程所产生的索赔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利息?、管理费、利润等几项,但应遵循承包方不致因索赔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索赔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的原则。

论文代写   2.2.1人工、材料价格的上涨:  承包方提出未能按时开工造成了损失,人工、材料价格有较大变动,要求按市场价与投标价的差值进行补偿,为1053718元。  责任分析:近年来,建设市场人工和材料价格确实出现了较大幅度变动,因工程延期开工,人工、材料价格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上涨,施工单位的要求合理,但计算方式不合理。  处理意见:以投标时人工工资、材料价格与信息价相同优惠幅度测算,11月开工,人工价比5月开工上涨155149.6元,而2007年11月到2008年6月人工价比11月上涨106815.68元;材料价11月开工比5月开工上涨231634.42元,而2007年11月到2008年6月材料价比11月平均上涨332556.45元。  2.2.2桩基施工分包事宜:  承包方提出的经济损失为单独调配桩机增加的费用为15000元,合同索赔损失为28500元。  责任分析:根据承包方投标文件所示,未有打桩机械安拆费及进退场费。承包方投标未报打桩机械安拆费及进退场费是因附近有工程即将完工,如正常开工可以从附近工程中转移,无须该项费用。但定额规定100米内可以不另考虑该费用,但承包方所说的工程不在上述范围之内,投标时应考虑打桩机械安拆费及进退场费,如未报,应视作优惠。  处理意见:合同索赔损失证据不足,不予补偿。 论文网   2.2.3机械闲置费用:  根据承包方投标文件所示,本工程安排塔吊一台,其它机械若干。承包方提出机械闲置损失289040元,重新调配本工程机械设备增加费用18000元,合计307040元。  责任分析:按该地区《机械台班定额》的规定,机械停滞费按折旧费+机上人工+其它费用计算。但实际只有部分机械现场3个月,其余机械留在仓库。因工程开工机械停滞费用只能按折旧费计算。  处理意见:前5.5个月中实际到场3个月机械折旧费用为38097元,其余时间机械折旧费按定额规定费用15%补偿计为26884.42元,合计64981.42元。07年11月具备条件开工后8个月,按投标文件所列机械数量,机械折旧费用为316111.2元,补偿按15%计为47416.68元。重新调配设备增加费用18000是不予补偿。  2.2.4项目管理人员费用:  根据投标文件,本工程承包方安排了项目部12人,其中有部分人员安排在现场承包方提出因无法具体落实工作责任造成损失,项目部12人,损失为1000元/人.月*12人*8月=96000元。承包方安排的现场人员费用承包方提出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共四人, 其中2007年5、6、7月四人,月工资18000元/月,2007年8、9、10、11、12及2008年1、2、3、4月二人,月工资10000元/月,共计为144000元。

代写论文   责任分析:根据调查,除现场人员驻守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直在其它项目部安排临时岗位,按现场实际到场人员计算,未到场不能计费。  处理意见:根据现场管理人员统计,承包方现场实际人员为2007年5、6月四人,2007年7月二人,2007年8月起为一人,经测算,07年11月开工,其现场人员费用为55000元,07年11月到08年6月,其现场人员费用为18000元。  2.2.5现场临时设施闲置使用费及损坏损失:  因该工程现场已搭设有临时房,承包方提出损失为70710元。  责任分析:现场临时设施可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和技术标中所列项目作为依据测算。  处理意见:根据商务标内临时设施为38630元,07年11月开工,其闲置资金损失为1116.2元,加上2%的材料损坏及折旧损失773元,总计费用为1889.2元,07年11月到08年6月,其闲置资金损失为1680.41元,加上2.5%的材料损坏及折旧损失965.75元,

代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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