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特岗计划实施多少 河南省启动实施特岗计划

近日,河南省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和动员特岗计划启动实施工作

2009年,按中央和地方1:1比例,共设1万个特岗教师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贫困地区任教。

2009年,教育部等四部门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设岗计划”扩大到中部省份,河南省被纳入计划实施范围。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中央四部门要求,实施好国家计划;同时,由省财政列出专项经费,启动实施地方计划,中央和地方计划设岗5000名。

国家计划安排在31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地方计划主要安排在省级贫困县、深山区县,以及其他经济条件相对比较落后、教师总体缺编和结构性矛盾突出而工作积极性比较高的县(市)。

一、明确招聘对象,严把入口关。

特岗计划招聘对象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同时招聘少量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特岗教师主要安排在县城以下的农村乡镇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

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相对集中,成组配置。

二、严格程序,扎实做好招聘工作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考试考核、公开公示、确定人选、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订协议、派遣上岗”的程序,择优录用。

省教育厅等按照“统一试卷命题、统一试卷印制、统一笔试时间、统一调配巡视人员”的原则,组织笔试工作

在笔试过程中,从命题、试卷的印制、保管、传送、分发,到判卷、合分等各个环节,都严格实行责任制,责任到人。

同时严肃考风,对于整个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检查,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三、强化责任,做好特岗教师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加强对设岗县(市)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在聘任期间,特岗教师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

国家计划和地方计划特岗教师执行同一工资标准,其津补贴由各县(市)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

总体上,特岗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设岗县(市)财政落实配套资金,做好特岗教师津补贴发放、住房安排、交通医疗等相关生活待遇保障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受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四、落实政策,确保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工作落实。

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原则上不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设岗县(市)将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为聘期已满、考核合格、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教师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五、加强领导,强化宣传,确保特岗计划顺利推进。

省教育厅牵头组织实施特岗计划,各省辖市、各设岗县(市)和有关高校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

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顺利推进计划实施工作

(摘自教育部师范司《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简报》200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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