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城商场内广告检查标准

装饰城场内广告检查标准。

第一条 各商场应严格按集团要求统一规划广告位,按统一规格尺寸制作场内广告,同时商场管理部需对各商场广告存档备份;。

第二条 场内广告必须物业人员统一制作、发布;。

第三条 商家发布场内广告必须商场物业部批准;。

第四条 场内广告必须物业要求核定的规格、尺寸予以制作;。

第五条 场内广告必须按照物业要求的指定位置予以安装;。

第六条 场内广告不得影响商家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七条 场内广告不得破坏商场的整体外观形象;。

第八条 场内广告不得影响其它户外广告的发布实施;。

第九条 场内广告不得有安全隐患,如有隐患应及时处理;。

第十条 商场物业人员应随时保证场内广告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 商场物业人员应严格按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对场内广告予以收费;。

第十二条 场内商家的POP广告必须严格按商场规定悬挂或张贴;。

第十三条 商场物管人员一旦发现场内有损商场形象的pop广告,应立即通知相应商家及有关部门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 各商家灯箱广告摊位以外的广告制作必须通过商场物管负责人认可才能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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