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思考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毕业论文网   【摘要】内部审计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管理机制运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独立性”是企业内部审计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然而,由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相关制度缺乏完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还不够合理,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关键词】内审机构 内审人员 独立性 措施   一、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概述   (一)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概念   对审计独立性的界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

对于实质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在其审计过程中不受其他因素影响,保持客观性和独立性;形式上的独立,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鉴别小组不出现这样重大的事故情形, 能够确保具有充分相关信息的第三方可以理性公允地推测其客观公正性,持有专业怀疑态度。

注册会计师在履行专业判断和发表审计意见时既应当保持形式上的独立又应当保持实质上的独立

(二)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范围   1.审计机构独立性   审计机构设置应遵循以下两个原则:独立性和权威性。

企业审计机构自身的独立性主要是指审计机构是隶属于审计对象组织的最高领导人,不能和审计对象组织产生平行或者被隶属的关系,必须独立审计对象组织。

2.审计人员独立性   企业内审人员独立性,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内部审计人员独立于他们所审计的谋划行径及其计划进程之外,以保证在审计过程当中保持客观公允的立场;同时还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一种单独的精神状态,专业、客观、公平独立地实施审计活动和评估结果。

二是审计人员务必保持职业操守,诚信、尽责地实行其职责和任务。

3.审计业务的相对独立性   指审计机构或者审计人员只对审计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只服务于审计业务,不能同时兼营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等一系列的企业运营业务,不能参与财务报表的制订,只可以以独立的局外人的身份进行审计监察和服务。

二、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现状   (一)形式上独立企业内审机构设置现状   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大致分为三个层面:在股东大会下设置内审机构、在董事会设置内审机构以及在经理层设置内审机构

下面分别从这三个方面来探讨各自独立性

在股东大会下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在三种模式中是最强的。

在这种模式下,股东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检查,拥有控制权,并且对企业内审机构进行委托,拥有委托权。

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即被审计人员)和企业内审机构,由于是同一委托主体的代理人,二者在利益上不存在任何的冲突,因此才能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才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的造假行为进行揭露,几乎不受企业的影响。

由于大部分股份制企业的股权分散较严重,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可能都由股东全权负责,于是就有了董事会的由来。

股东划分部分权利给董事会,授权让其对公司进行管理,这样就形成了董事会主导下的企业内审机构

根据董事会的产生就可以知道,在其下设立的内审机构独立性相对于股东会而言是低一等的。

但是,董事会为了约束管理层的行为,会委托独立性较高的内审机构企业的日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这一关系下,由于公司管理?樱ū簧蠹迫嗽保┯肫笠的谏蠡?构均为董事会而服务,两者也不存在利益上的往来,因此其独立性也还是较高的。

除了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下设立内审机构外,部分中小企业还会在经理层设立。

在这种结构下,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最主要的是由经理层驾驭。

由于经理层对公司的决策、监督、管理均掌控,这就会造成企业内部监督不透明,企业的外部审计不能够很好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办事,企业管理层因此容易滋生腐败。

所以在这种设置模式下,企业很难保持其独立性,其独立性也因此是最差的。

(二)实质上独立内审人员独立性   所谓独立性就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务必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保持独立、不存在各自之间的从属关系,以此来确保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

三、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内部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虽然关于国家审计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民间审计颁布了《注册会计师法》,但有关企业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却寥寥无几,只有审计署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发布的《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并且这些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这就说明了我国内部审计还没有法律的约束,还缺乏权威性。

同时,我国颁布的《公司法》中也没有提到企业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展开缺乏法律环境,并且也缺少具体可实施的有关的部门、行业规章制度,由此使得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企业中并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而这又将影响审计人员工作的高效率开展,最终将在根本上制约了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

(二)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强   科学、有效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企业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保障。

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地位处在不明确、独立性不强的尴尬境地。

地位上的不明确,既体现在上文中我们提到的有关内部审计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内部审计机构我国法律中没有权威性的地位,又体现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对象组织的隶属关系的不统一。

很大比例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仅仅使形式上的独立得到满足,缺乏实质上的独立

(三)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能力以及工作质量不高   纵观我国内部审计发展史,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相对于国外而言比较晚,设立内审机构的时间也不长,许多企业内部审计的探索尚处于初期阶段,而内部审计工作贯穿在整个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范围广、规模大、知识面宽、政策性强,这就要求我国内部审计人员一定要具备全面的知识结构和优秀的职业道德。

然而,回到现实,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非常单一,仅仅掌握最基本的技能,缺乏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全方位了解,这就致使内部审计人员辨别和判断企业经营风险的能力较差,导致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强。

参考文献:   [1] 陈艳利,刘英明.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问题研究[J].审计研究,2004,(5).   [2] 吴晓路,何国昱.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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