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立面整饰项目人员职责

建筑立面整饰项目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是对施工项目全面负责的管理者,是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在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是施工项目责权利的主体,即最高的负责者与组织者。

2、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统管施工期间质量控制及课题研究等方面工作,下设技术质检科、设备科、安全科、生产科四个机构。

1)质检科:由科长负责施工现场前后各段质量检验与控制,并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效果。

2)设备科:由科长负责对现场施工机械进行调配并管理维护,确保设备完好率,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3)安全科:由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安全警示牌、标语制安。

4)生产科:由科长负责。协调施工机械与劳动力分配,负责计量支付,并承担施工质量和进度责任。

3、财务科:由项目经理负责,根据工程需要作出投资,流动资金周转固定资产购置等决策,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4、供应科:由项目经理负责,供应科长具体主抓苗木采购,运输及辅助材料的供应。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件证明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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