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期摊提费用的会计政策新变化(1)

一、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一)按新准则规定,“待摊费用科目中一些内容已不在该科目核算

1.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2.固定资产修理费。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生产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超过一年以上摊销固定资产租赁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核算

4.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

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贷记“周转材料(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

(二)除上述几项业务外,还有一些需要在“待摊费用科目核算的业务。

比如: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但是新发布的会计科目表中,删去了“待摊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也删去了“待摊费用”项目。

这几项业务如何处理,有几种观点。

观点一、一次记入损益  这种观点认为,待摊费用企业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费用,支出发生时一次计入损益与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对全年的损益影响是一样的。

但这里认为,这样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没有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不能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不能体现“谁受益,谁负担费用”。

比如:2007年12月支付2008年的报刊杂志费,是不能计入2007年损益的。

观点二、设置“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因此,企业如有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等业务,可以增设“待摊费用科目

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中反映。

[例1]假定某企业10月份通过银行预付第4季度保险费12600元。

其中基本生产车间6900元,辅助生产车间18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2700元,专设的销售机构1200元。

支付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摊费用预付保险费12600  贷:银行存款12600  10月份该企业要编制待摊费用分配表(略),然后,根据待摊费用分配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保险费2900  管理费用—保险费900  营业费用—保险费400  贷:待摊费用—待摊保险费4200  该企业11、12月份再做与10月份相同的会计分录即可。

观点三、不增设“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时,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项目中反映。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浅探新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变化房地产企业销售收入确认原则及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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