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关于农民工消费行为的社会学思考

[论文关键词] 农民工 消费行为 参与 社会地位 利他主义      [论文摘要] 农民工消费行为是伴随农民工群体城市的出现而产生的,其消费行为受到传统消费观念和城市居民消费观念的双重影响。

本文通过农民工消费行为,运用视角,从农民工消费社会参与社会地位以及农民工消费的利他主义行为方面进行分析,探索农民工消费动因及价值取向。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城市中逐渐形成了一批新的职业群体城市农民工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形成的一个特殊群体

农民工消费行为是伴随农民工群体城市的出现而产生的,其消费行为受到农村传统消费观念和城市居民消费观念的影响。

农民工消费行为社会参与社会地位上处于边缘态势,通过家庭利他主义的消费行为农民工建构起了属于自己的消费观念;通过模仿城市居民的消费模式,农民工寻求着社会地位的不断提升。

一、农民工消费社会参与   社会参与一般是指个人在社会团体或社会事件中的一种生活体验或活动状态。

农民工消费行为来说,表现为参与某种共同的快乐或基本福利的体验。

缺乏这种社会参与体验,意味着个人遭到某种形式的社会排斥,并因此而陷入某种形式的社会孤立。

这种社会参与还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自我认同感和社会认同感,影响到人们对自我与群体社会的关系的定义或态度。

从我国目前农民工消费的总体情况看,农民工消费行为上,受工资水平低限制,大部分农民工的月消费几乎全部用于住宿和食品消费,而每月的娱乐支出很少,主要靠睡觉、闲聊和看打发工余时光,而在生病时,只有少数人会选择去正规医院,其他人大都选择自己买治疗或去个体诊所。

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壁垒,造成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种种不平等。

地方政府把农民工列在服务对象之外,他们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正式工人,享受不到当地的城市居民待遇,无法融入城市社会成为和城市居民平等的市民。

农民工消费社会参与受到种种制度障碍的阻隔,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农民工工资水平普遍偏低,并时常伴随欠薪现象的发生。

农民工工资标准普遍偏低,且标准调整缓慢,一些企业主往往把最低工资标准当作实际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标准。

农民工工资水平与物价和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不成比例,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不断扩大。

二是农民工社会保障待遇普遍缺失。

由于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是针对城市居民做出的安排,在加上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存在认识上的偏见,致使绝大多数农民工享受不到基本的社会保障。

三是农民工子女义务困难。

农民工子女上学难是农民工面临的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很多地方没有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

四是农民工居住条件恶劣。

很多农民工处于居无定所的状况。

在一些工矿企业上班的农民工,他们往往居住在企业的集体宿舍,居住拥挤不堪,经常是几十人拥挤在同一个棚屋里,卫生安全条件脏乱差;从事工地工作的农民工,一般居住在建筑工地的简易工棚、地下室和未竣工的房屋中;大量自找住房的农民工住在相对廉价的“城中村”和郊区农民搭建的棚屋中,卫生和食物安全条件很差。

五是农民工生活质量低下。

他们穿最廉价的衣服,用最廉价的商品,吃最廉价的食物,住最廉价的房子,业余文化生活贫乏单调。

农民工消费社会参与上,农民工一直处于一种无保障、低福利的状态。

他们大都从事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待遇低的工种;劳动辛苦,收入较低,这无疑是限制农民工城市消费能力的重要因素。

正是这种无保障和低福利的状态,农民工要比城市居民支付更多的经费用于基本消费

受着种种条件限制,农民工享受不到城市政府提供的服务,他们在城市消费社会参与度低,导致农民工城市社会的认同度低。

农民工城市消费中强烈的挫败感,加上在城市生活中遭到市民的歧视,使得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城市生活遭到城市社会排斥,处于一种“社会孤立”的状态。

二、农民工消费社会地位   社会地位是指个人在社会体系里所拥有的地位、权势、财富或声望,亦指个人可以用来影响或支配他人的资源。

社会学中,马克斯·韦伯是最早也最为系统地阐述身份和身份群体概念的社会学家。

韦伯认为,身份指的是在社会声望方面可以有效地得到的肯定或否定的特权,是建立在生活方式、正式的教育过程、出生或职业等因素基础之上的。

在现代社会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以及对服务所需求的层次,体现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

从凡勃伦的“炫耀性消费”和布尔迪厄的“趣味消费”理念中,都说明了消费模式对社会地位的重要影响。

消费行为农民工受着农村传统消费观念与城市现代生活方式的双重影响。

农民工城市和农村的往返中,经历社会地位消费角色的转换,这种社会角色的转换直接影响着他们在城市和农村不同场景中的消费行为

在传统农村的社会关系网络中,人们的社会关系是建立在以血缘、亲缘和地缘基础之上的,人们彼此熟悉。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