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护士执业准入制) 凡具有国承认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通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格考试成绩合格并拟受聘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者可向批准该机构执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业所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护士执业证》及进行护士执业册。

) 国院《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出台前我省护士执业考试与册条件和程序依照广东省卫生厅粤卫办[00]5件、粤卫办[005]83件执行。

3)《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出台护士考试与册条件和程序依照国和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新政策执行。

) 册护士必须聘用医疗卫生机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受聘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包括基础护理工作和专科护理工作。

)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包括夜班护士准入制专科护士准入制、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

) 专科护士准入制由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实施。

3) 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由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专组制订教学计划、纲、实施方案和准入标准依托医院和临床成立培训基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属地医院具体实施。

) 夜班护士准入由医院制订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夜班护士准入制) 册护士

) 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至少半年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不得少0次。

3) 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组制订夜班护土培训制确定培训计划、容、方式、学数等并组织实施。

)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夜班护士准入条件并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夜班能力考核。

成绩合格者该委员会审核准入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有关待遇。

5) 具有夜班岗位要专业技术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准确、及、客观写护理能力

6) 具有良慎独精神。

7) 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其他条件。

夜班护士准入条件)册护士

)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至少半年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不得少0次。

3)专业理论、专业技术和夜班能力考核成绩合格并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审核才能准入

)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能力能及发现病情变化并能作出相应处理。

5)具有良慎独精神。

严格执行各项护理工作制无发生严重差错事故。

6)具有规、准确、及、客观写护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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