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县委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方案

十六届县委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巡察 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党十九精神和习近平总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央、省委和市委关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治理重部署着力发现和推动处脱贫攻坚、黑恶势力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县委定全县开展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现制定如下巡察工作方案  、组织领导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组全面领导专项巡察工作县委责并报告工作

下设巡察工作办公室具体责巡察日常工作

领导组研究拟派出专项巡察组其包括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代表县委开展专项巡察工作

二、人员组成 每巡察组设组长名、副组长名、工作人员名由县委组织部责全县干部遴选主要从职优秀干部、备干部产生。

巡察组长拟由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工作人员优先考虑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政法、扶贫、公安等工作干部。

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次选任次授权巡察期不承担原单位工作

应具备以下六基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党央保持高致;  坚持原则敢担当依规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3 遵守党纪律严守党密;  熟悉党、纪检监察等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发现问题、沟通协调、综合等能力; 5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 6 能脱离原单位工作连续工作不少月。

三、巡察对象 扶贫领域巡察单位党组织扶贫办、财政局、人社局、教体局、国土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人行。

扫黑除恶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

四、巡察容 ()扶贫领域 紧紧围绕央、省委和市委脱贫攻坚重策部和具体工作要重发现以下问题  .贯落实央、省委和市委关打贏脱贫攻坚战重策部署态不坚、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題;扶贫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慢作、乱作等问题

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移民搬迁、产业扶贫、对口扶贫、惠农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3.脱贫攻坚工作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虛作假、数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虚假“摘帽”等问题

(二)扫黑除恶 严格落实央《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发(08)3以下简称《通知》)件要重发现以下问题  .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侵吞集体产“黑村官”;黑恶势力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征地拆迁、农业林业等领域强揽工程、恶竞标、非法占地等提供助;操控、参与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黑恶势力插手民纠纷。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通知》所列0类重打击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黑恶势力设立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指使黑恶势力利用恐吓、威胁、伤害等手段对利益相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3.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扫黑除恶工作不积极、态不坚、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态消极暧昧不作、慢作、乱作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五、巡察 十六届县委专项巡察工作拟定08年7月上旬进驻被巡察单位原则上巡察不少50天。

六、巡察工作方式  依据《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共陕西省委关印发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通知》(陕发〔06〕6)和《共扶风县委关印发《共扶风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通知》(扶发〔06〕)精神制定我县巡察工作方式共3项  ()听取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汇报、纪检监察组织和组织(人事)等部门专项汇报; (二)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设机构责人及其他干部群众进行别谈话; (三) 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责人有关扶贫领域扫黑除恶问题信、电、访。

(四)向扶贫领域扫黑除恶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五)调、复制扶贫领域扫黑除恶有关件、档案、会议记录、相关财账目等。

(六)深入扶贫对象户、扶贫项目建设现场实地考察了被巡察单位扶贫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听取见和建议。

(七)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 (八)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九)县委或者县委巡察工作领导组批准其他方式。

七、巡察程序 县委专项巡察工作按照以下9步骤进行  巡察培训。

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办组织巡察组成员进行学习培训熟悉巡察工作流程和规性件掌握政策准确把握巡察容、工作重和方式方法。

情况收集。

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前应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情况。

3进驻了。

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向被巡察党组织通报巡察任按照规定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组批准巡察组可以对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问题和线进行深入了。

巡察报告。

巡察工作结束巡察组形成并提交面巡察报告对被巡察单位扶贫领域扫黑除恶工作问题和其他重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如实报告了重要情况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5听取汇报。

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组及汇报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组提出处理见由各巡察组依据领导组提出见修改完善巡察报告向县委“五人组”专题汇报县委“五人组”研究定巡察成运用。

6反馈情况。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组县委“五人组”研究定由巡察组及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责人反馈巡察情况反馈问题要实事是、原原、不做任何修饰起到“红脸出汗”作用。

提出整改见要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7整改落实。

巡察党组织收到巡察组反馈见应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落实“三双”要是“双责任”即整改工作党委(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二是“双报告”即党委(组)报告整改情况党委(组)主要责人以人名义报告有针对性抓部门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三是“双公开”即整改落实情况要单位进行党通报通、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公开容由被巡察党组织责。

“双报告”应月报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8线处置。

巡察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扶贫领域扫黑除恶涉嫌违纪问题线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关单位收到巡察移交问题或者线应当及研究提出处理见并3月将办理情况报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9巡察督办。

巡察工作结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当会巡察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回访验收了和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组报告。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汇报。

八、有关建议 ()县委反腐败协调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职责主动配合县委巡察工作提供相关问题线和信息。

(二)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巡察结作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三)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责人及其成员(下属单位和部门)应当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巡察巡察期各项协调络工作

(四)被巡察单位党员有义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五)被巡察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视情节轻重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隐瞒不报或者故向县委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  拒绝或者不按照要向县委巡察组提供相关件材; 3 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诬告、陷害他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整改; 5 对反映问题干部群众打击、报复、陷害; 6 有其他干扰巡察工作情形。

附件《十六届县委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 拟选人员分组名单》  县委巡察办  08年6月 日 附件 十六届县委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 拟选人员分组名单 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县纪委 各名干部 巡察单位扶贫办、财政局、人社局、教体局、国土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人行 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县纪委、政府办、组织部、信访局 各名干部 巡察单位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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