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中提升商品审美价值意义

一、审美价值的统一。

消费者需要的角度来讲,需要可以分为物质生活需要和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两大方面。物质生活需要从根本上决定了人类生产的产品必须着眼于产品的有效性使用价值;而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又促使人们用审美的眼光去观照产品。只有当产品功能结构(使用价值)和外观形式(审美价值)达到统一时,才可能与消费者的生理和心理需要相吻合,此时,产品方具有畅销不衰的诱人魅力。马克思在对商品的论述中早就强调,商品是使用价值价值的统一体,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同时,在价值这一层次他又进一步阐明:商品应该具有审美价值,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的固有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马克思的这段话说明,人作为物质实践的主体,其自身的塑造既要符合任何物种的尺度,又要使其改造的对象符合内在固有的尺度。

因此,主体的这种实践活动既截然有别于动物的活动,也完全不同于其它的人类活动。马克思在对人类的社会实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揭示了人的本质,认为人作为类的存在具有一种本质力量,人的这种本质力量,通过劳动实践物化成对象,在对象的形象上体现出来,构成审美价值。因此,商品除了应具有使用价值这一内在固有的属性之外,还应该有审美价值的附丽和依托。对于后者,特别是在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它往往成为提高产品品位的重要筹码,并且跟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

现今,工业发达国家无不注重产品设计、包装和装演,提出形式服从于市场规律的重要命题。在设计、包装和装演中引入技术美学(设计美学)的思想,创造出一个又一个震撼消费者心灵的产品。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在德国魏玛成立的,由德国著名的建筑大师、家俱设计家和艺术教育家瓦尔特格罗佩斯(WalterGropius)领导的国内鲍豪斯(Bauhau,)学校,开创了现代工业设计的新纪元。鲍豪斯学校特别强调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产品的使用价值审美价值必须浑然一体、和谐统一。实用审美的统一不应是形式上的简单相加,而应体现在二位一体的创造中。

鲍豪斯找到了工业时代产品设计的正确道路产品造型和生产方式的相互渗透与融合,因而,它的设计理论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其理论和实践业绩至今还极大地影响着一些工业先进国家。按照他们这种理论设计制造出来的产品不仅实用,而且有着和谐、优美、新颖的结构形式,使消费者能够产生愉悦的美感。这些产品一经投放市场,便迅速对消费者产生一股强大的冲击力,使产品市场寿命周期的初始阶段投入期(Introduceperiod)相对缩短,加快了企业产品占领市场、赢得更大市场份额和市场整体渗透的步伐。大量的市场营销实践证明,消费者对同样实用外观不同的商品有强烈的选择性。人们出于改换新款样式的审美要求,常常置较为陈旧式样商品于不顾,而青睐于具有更高审美价值的新式样商品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后也常因式样是否符合人们最新的审美要求而有畅销和滞销的巨大差距(这在服装行业表现得更为直接而鲜明)。

因此,现代企业的生产必须密切关注和预测大众审美要求的变化,不断推陈出新,不断适应未来的流行式色,有效地引导审美潮流、指导消费,为消费者提供新品种、新花色、新式样、新材料,以及在结构、形状、功能等诸方面既实用、又优美的商品;要让消费者购买到的商品,在外观造型式样、色彩搭配、光泽、明洁度、精度、手感、装饰等方面赋予更多的美感。当然,在设计原则上,必须从功能结构和审美理想出发,追求一种高层次的美学价值,既不能只讲功能流于功能主义,也不能只讲外表装饰的华丽流于唯美主义,而要使产品慧于中而秀于外。可见,对产品审美价值的钟情与关注,大大强化了产品自身的促销功能。有理由说,对产品(商品)审美价值的挖掘,是产品走向市场最关键的一环。

二、审美价值商品市场营销过程中的意义

(一)直接推销和诱发潜在购买需求。

以符合时代特征和审美需要为主旨,为适应更多消费者的购买心理欲求,在产品设计、生产、包装、销售、服务的整个过程中,将产品深深打上审美价值的烙印这些产品,首先具备了与这一时代审美观念、审美意识相适应的形式美的特征,如流畅、滑练、均衡、调和、节奏、韵律等,同时也具备了产品自身独特的性能(功能),使得消费者的共性与个性需求得到了整体性(生理、心理)的满足。尤其是在心理这一层次,即审美层次上获得更高的精神愉悦与享受。这样的产品进入市场以后,可以迅速地与广大消费者审美意趣吻合作用,对市场购买行为构成了一种强有力的推动;并且,通过产品本身新颖、优美的外观形式(造型)对消费者所形成的感觉刺激,诱发消费者美好的联想,使其在消费过程中,既实实在在地满足了对产品实际功用的需要,又能在深层次上得到一种美的陶冶,从而进一步促使消费者喜爱和偏好的形成。正所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起到了无声的直接推销和诱发潜在购买需求的神奇作用。

(二)促进感性消费和创造流行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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