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2010年小二沟地区雷暴日特征分析

摘要:利用小二沟地区19572010年雷暴观测资料,分析了雷暴日数、月平均日数、日变化特征、初终日等。结果表明:小二沟地区平均雷暴日为34.2天,雷暴集中在5~9月,3月下旬开始出现雷暴,10月中旬雷暴结束。11月至次年2月下旬未出现雷暴雷暴日数在5月逐渐增多,7月达到顶峰,9月逐渐减少。一日中午后和傍晚雷暴出现次数呈明显上升趋势,15~16时和20时前后达到最大峰值和次大峰值;前半夜出现次数后半夜多,后半夜至凌晨呈下降趋势。雷暴初、终日和初终间日数年际差异较大。

关健词:小二沟雷暴日;特征分析。

雷暴是指积雨云间或云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常发生在大气层结极不稳定,天空有积雨云存在的天气条件下,它出现时常伴有大风、暴雨、冰雹、龙卷等灾害性天气。雷暴灾害是一种破坏性严重的气象灾害,它不仅干扰通讯、输电、计算机网络的安全运行,有时还击毁建筑、击毙人畜、引发火灾等,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对雷暴天气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小二沟地区近54年雷暴气候特征,以期为预防雷电灾害、提高雷暴预报能力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本文资料取自小二沟国家基本气象站19572010年54年雷暴观测资料。

1.2 统计方法。

利用小二沟地区19572010年54年雷暴资料采用数理统计方法来分析小二沟地区雷暴整体变化趋势。研究了年雷暴日数、月平均雷暴日数雷暴的日变化雷暴初、终日特征

在资料统计日数时,地面观测记录簿上记录闪电未记录雷暴的不做雷暴日统计;一日中无论打一声雷还是打一整天雷,均计为一个雷暴日;若某一次雷暴跨越20:00,按2个雷暴日计算;春、夏、秋、冬四季划分为3~5月、6~8月、9~10月、11月至次年2月。

2 雷暴变化规律分析。

2.1 年季变化特征

小二沟地区雷暴日数变化曲线总结,年雷暴日数在15~50个之间,平均为34.2天;年雷暴日数最多在1963年为50个,最少在2007年为15个。通过5a移动平均变化曲线可以看出,小二沟地区雷暴日年际变化曲线呈波动状减少,年雷暴日数总体呈下降趋势。高值点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和70年代中期,雷暴日数以5a左右一个周期,10a左右出现一个峰值

雷暴日数季节变化来看,夏季最多,占全年的82%,冬季无雷暴产生,春秋季节发生的次数较少且一致,为全年的9%。由此可见,小二沟地区夏季雷暴的发生概率是最大的。

2.2 月变化特征

小二沟地区平均雷暴日数在0.0~11.1之间,从月平均雷暴日数变化曲线和小二沟地区各月平均雷暴日数总结:雷暴最早从3月开始,最晚出现在10月:1~2月、11~12月没有雷暴产生;6~8月较多,其中7月最多,6月次之,且6月较前几个月有明显增多趋势。

2.3 日变化特征

小二沟地区雷暴次数变化曲线总结,小二沟地区雷暴日数变化特征明显,逐时雷暴发生次数在0.7~6.7次之间,其中3~10时小于1.3次,最少在6~8时,只有0.7次。13~16时达到最大峰值,大于6.0次,最多在15和16时为均6.7次,17~20时形成次大峰值峰值在20时为5.5次。午后和傍晚雷暴出现次数呈明显上升趋势,15~16时和20时前后达到最大峰值和次大峰值;前半夜出现次数后半夜多,后半夜至凌晨呈下降趋势。雷暴次数的日变化特征反映了小二沟地区上空大气层结由午后到前夜处于较强不稳定状态,容易产生强对流天气。

2.4 雷暴终日雷暴持续期分析。

雷暴初、终日是一个很重要的气候指数,雷暴出现的初、终日对防雷设计、雷电检测和预测预警具有重要的意义。统计结果表明,初(终)雷暴日最早与最晚相差2~3个月,初(终)雷暴日最早与最晚年际差异较大。小二沟地区雷暴初日多发生在5月上旬,雷暴终日多发生在9月上旬。

雷暴初日与终日之间的日数称为雷暴持续期。小二沟地区雷暴平均持续期为129.4天。1990年雷暴持续期最长为183天;2007年雷暴持续期最短为65天。可见,雷暴持续期的年际差异较大。

3 小结。

1)小二地区平均雷暴日数为34.2天,为雷暴多发区。其中夏季雷暴占全年的82%,春秋季节均为全年的9%,冬季无雷暴产生。年雷暴日数总的趋势是缓慢减少。

2)小二沟地区雷暴主要集中在6~8月,雷暴日数5月逐渐增多,7月达到顶峰,9月逐渐减少。3月下旬开始出现雷暴,10月中旬完全结束。

3)小二沟地区雷暴日数变化特征明显,午后和傍晚雷暴出现次数呈明显上升趋势,15~16时和20时前后达到最大峰值和次大峰值;前半夜出现次数后半夜多,后半夜至凌晨呈下降趋势。

4)小二沟地区雷暴出现的最早初日是3月31日(1990年),最晚终日是10月14日(1998年),雷暴初、终日和初终间日数年际差异较大。

参考文献[1] 张胜利,孙晓慧,郝占宇.小二沟地区近54年降水量变化特征分析[J].内蒙古农业科技,2012,(6):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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