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建与加达默尔的默契】欧阳建 脂砚斋

摘要:言意关系一直是中国历代文艺理论家和先哲们探索、论战的重要主题之一。

本文通过追溯“言尽意”观点的历史渊源,对欧阳建言尽意论》进行认识论层面的分析,同时把西方加达默尔语言哲学家的“言尽意”相关观点与之进行对照,试图从认识论角度发掘“言尽意”的理论内涵。

关键词:言尽意欧阳建认识论    语言人类表达、沟通的重要工具,是人类的重要思维方式之一。

海德格尔曾说过:“人们坚信,与动植物相区别,人乃是会说话的生命体。

……唯语言才使人能够成为那样一个作为人而存在的生命体。

”①足见语言人类之重要性。

而把语言概括为“言”,把人类的思想感情概括为“意”,言意关系则一直是中西方文艺理论家和哲人们探索、论战的重要主题之一,而其结果无外乎“言尽意”与“言不尽意”两大观点。

言尽意”论即认同语言能够传达、承载人的思想感情。

国“言尽意”论的历史渊源    “言尽意”论可以追溯至先秦时期,一般认为《左传》引孔子所云“言以足志,文以足言”②以及《论语・卫灵公》中记述其“辞达而已矣”之说,将言辞的功能概括为“足志”与“达意”,是“言尽意”思想的发端。

《墨子・经说上》中有所谓“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

”《吕氏春秋・审应览・离谓》中也说:“言者,以谕意也。

言意相离,凶也。

”这些虽与言尽意说不尽相同,但其中包含有言尽意的意思。

战国后期至秦汉之交产生的《易传》中,《系辞上》有这样一段集中的论述:“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

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

”这里先假托孔子之口提出“言不尽意”之说,反映世人对形上之理难以名言把握的基本认识。

但作者没有止于这一步,而是再次借用孔子的名义发表了“立象尽意”的观点。

“立象尽意”是针对“言不尽意”而来的,正因为一般的言说难以揭示那幽玄的天理,所以要使用具有隐喻、象征意味的卦象来显示天理,“象”于是取代言辞而成为形而上的哲思的合格载体。

不过《易传》的作者并未彻底废弃言辞,他仍主张“系辞焉以尽其言”,亦便是将言辞的功能限制在为卦象、艾象作解说或提示的范围内,这样一来,由“言”以导人“象”,由“象”以导人“意”,再加上变、通、鼓、舞诸般灵活的运用,那精深、奥秘的天意似乎也不难窥测了。

应该看到,《易传》作为《易经》原理的阐释,主要谈的是占卜之理,故此处的“言”(系辞)、“象”(卦象)、“意”(天意或圣人之意)均属特指,但《周易》充当儒家的经典,其占卜的形态中常焕发出思辨的光辉,于是“言一象一意”的框架也就被拓展为以“立象”为中介以求得言、意通达的普遍有效的途径,在哲思与审美活动的领域里得到广泛的应用。

欧阳建言尽意”的认识论分析    “言尽意”的理论内涵在魏晋南北朝的“言意之辨”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

欧阳建为代表的言尽意派对玄学家“言不尽意”的观点展开了激烈地批判,把醉熏熏的言意关系问题还原为心物(名实)关系问题,即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

与何晏正相反对,他认为:“形不待名,而方圆已著;色不俟称,而黑白以彰。

”③(《言尽意论》)先有方圆之形,然后才有方圆之名;先有黑白之色,然后才有黑白之称。

客观的形色是第一性的,而主观的名称是第二性的。

“诚以理得于心,非言不畅,物定彼,非名不辨。

”就是说,客观世界是离开人的概念和语言而独立存在的,但语言概念又是人们用以说明客观世界的工具。

欧阳建的思想脉络具体梳理起来有:形、色和名、称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客观事物的形状、颜色及其本身的诸多属性是这一客观事物的本质规定,并不是外在名称的加入和指称的称谓能够改变的。

既然形、色与名、称不一一对应,那么,名与物、言与理在实质上是割裂的,并非一体化的。

名不能尽物,言于理也无能为力。

这是由形、色与名、称分离而做出的自然而然的推论。

表面上看 ,欧阳建似乎又陷入了言不尽意的怪圈,但是,他对自己的理论确立的支点把握得很准。

虽然名与物、言与理是矛盾的,但是,古往今来一直用名来言述物,圣贤还是用语言来陈述理。

这是为什么呢? 欧阳建认为,名与言作为人对客观事物本质的外在规定是人们用以表达客观事物的符号,人们只能借助于名与言来认识事物

语言是能表达意义的。

接下来的思路就是,言能够明理,名能够称物,并不是说,这个物本来就应该有这个名字,这个理本来就应该这样称呼。

理产生于心,是人长期思考的产物;物和其他物相比较才能显出分别,没有名称就不足以显示物与物之间的分别。

假如语言不能表达人的思想志向(理) ,就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隔膜,不能相互交流;假如名不能够分辨事物,就会形成人不区别众多事物的现象。

这样,人类社会就不足以构成人类社会,世界上的事物就会变得浑沌不清。

正是因为言能够明理,才使得人的思想志向的表达变得顺畅;名能够称物,才使得众多事物有一个明晰的区分。

在这个意义上说,语言能够表达意义。

而对事物的辨别和区分,完全依靠人类给它们的命名;对众多事理的宣扬与分析,只有语言才能胜任。

人类是用语言来思维的。

事物命名的不同,是因为事物之间有实质性的差别;对事理的称呼不同,是因为事理只有借助于这种不同才能分辨清楚,从而,更进一步表达思想志向。

离开语言,人类根本无法做到对事物事理的分辨,无法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

语言之于人类生存是必需的,不能须臾离开。

由于名称是随着事物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所以语言也随着事理的变化表达有所不同。

名与物是二而一的,言与理也是二而一的,不能够将它们截然分开。

就像“声发响应,形存影附”的自然现象一样,当我们用一个名称言述某一事物时,这个名称只适合这一事物,不适合其它事物;当我们用语言来言述某一事理时,这时的语言只适合这一事理,不适合其它事理

名与物、言与理在言说时达到了高度的统一。

既然两者各自实现了统一,那么,语言在言说时就没有什么不可表达的。

语言能够完全准确地表达意义的,这一点勿须怀疑。

西方“言尽意”论的认识论考察    欧阳建的名与物、言与理的统一即是当代德国哲学家加达默尔所强调的“语词和事物之间的内在统一”,亦即语言和逻各斯 (Logos) 的统一。

由于这一统一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加氏称这一统一是神秘的。

他说:“语词和事物之间的内 在统一性对于一切远古的时代是这样的理所当然,以致某个真正的名称即使不被认为是这个名称的承载者的代表的话,它也至少被认为是这个名称的承载者的一个部分。

……语词首先被人们从名称的角度来理解。

名称乃由于某人这样称呼或他的名字就这样称呼,所以才成其为名称

名称附属于它的承载者。

名称的正确性就是通过某人这样被称呼而得到证明。

因此名称似乎属于存在本身。

”④这段话可以解读为:“语言一方面有它的局限性,但是另一方面又能表达意义。

总体上说,语言表达意义为最终目的,在这个意义上,语言和意义实现了统一。

正是语言和意义的统一,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才有分别,才有秩序,人类才能相互沟通、交流。

”⑤    西方传统哲学比较重认识论它是以主体如何认识客体为核心问题的主客二分式哲学。

人类表达对世界的认识,语言是最主要的途径。

语言所建立起的一系列概念体系一直是西方理性主义的中心。

从十八世纪开始,西方哲学史上就产生了对这种传统信念的怀疑。

康德为保持宗教和信仰的权威而认为“物自体”在纯粹理性的范围内是不可知的。

海德格尔认为语言表达会对作为人类的最高本质的“存在”有所遮蔽。

维特根斯坦也在其《逻辑哲学论》中给语言划定了界限,说:“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应该沉默。

”⑥以索绪尔为代表的前结构主义符号学也认为“能指”(“言”)和“所指”(“意”)之间一经约定俗成的有机结合以后,就形成了对应关系一个“能指”背后一定有一个固定的“所指”,“言”和“意”的关系是稳定的。

这就是西方认识论中“言尽意”。

综上所述,从认识论角度来看,“言尽意”这一观点一直有其内在的逻辑支撑点使之得以稳固充实。

中国的欧阳建等文论家,西方的加达默尔语言哲学派别,都是“言尽意”观点的支持着和拥护者。

他们对于“言尽意”的认识论论证和思考,对于我们梳理言意关系有着重大指导意义。

注 释:    ①海德格尔 . 语言 [A]. 孙周兴 . 海德格尔选集 [C].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1996.981.    ②见《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③郁沅、张明高 . 魏晋南北朝文论选 [C]. 北京 :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99.    ④[德 ]加达默尔著.洪汉鼎译.真理与方法 [ 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⑤李健.言尽意语言表意的自觉性[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⑥[奥]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贺绍甲译.逻辑哲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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