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及其财税对策

在 经济 全球化、社会复杂化和 自然 环境不断恶化的时代背景下,突发性公共事件已由非常态化的偶发转变为常态化的频发,成为社会管理中不可回避的重大挑战。突发性公共事件具有极大的破坏力,给 政治 、经济、社会、环境以及人的心理等造成严重的危害。据联合国有关机构测算,美国“9·11”事件使2 797人丧生,直接损失3 000亿美元,间接损失达5 000亿美元,使当年世界经济增长率减少1个百分点。据我国 工业 和信息化部统计,今年“5·12”汶川地震使四川、重庆和甘肃等地工业 企业 的直接损失约为670亿元,全国的财产损失可能高达7 500亿元,相当于2007年GDP的3%。 编辑。  为了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美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其在应对突发性事件方面的经验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目前,我国正面临汶川地震的灾后重建时期,如何借鉴美国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做法,研究我国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以及财税对策,对我国的地震灾区的重建工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界定      美国学者罗森塔尔(Uriel Rosenthal)认为,突发性公共事件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根据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性公共事件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公共性、危害性、多样性等特征。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可以将突发性公共事件划分如下五类:(1)政治性事件:一般涉及到政体、国体以及政府合法性面临严重挑战、威胁和瓦解,国家主权受到威胁和伤害。(2)宏观经济性事件:主要是因为国外经济环境和制度的变化对国内经济造成严重的影响,从而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3)社会性事件:主要源于人们不同信仰、价值和态度之间的冲突,以及人们对于现行社会行为规则和体制的认同性危机,以及各种反社会心理等。(4)生产性事件:主要源于技术性、防护性因素、质量、管理因素及偶然性因素,是发生频率最高的危机性事件。(5)自然性事件:是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生产能力急剧倒退的自然状况的突变,是近十年来频繁发生的事件。      二、美国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的借鉴      一个国家如何建立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是与该国的经济 发展 水平、政治体制和面临突发事件的范围和频度等因素相关联的。因此,不可能有统一的应急处理突发性公共事件机制,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毕竟有一些 规律 性的东西可以把握和普遍适用的规则可以遵循。   当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时,美国一般采取法制、体制、机制三管齐下的办法,用制度来“应急”。美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主要是由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FEMA)、联邦应急计划(FRP)和有关的 法律 、法规组成的总体。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一)设立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FEMA)。   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FEMA)原来是联邦独立机构,其任务是对灾害应急处理并进行灾害的防治计划、恢复和减轻工作。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的总部设于华盛顿特区,与其经常保持工作关系的机构有27个联邦政府机构、美国红十字会、州与地方政府应急事务管理机构。2003年3月,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成为新成立的国土安全部的一部分。   (二)编制美国联邦应急计划(FRP)。   联邦应急计划于1992年4月由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公布。联邦应急计划是美国联邦各部门和机构签署的一项协议。其目的在于动员联邦资源、协调联邦行动和提供联邦支持,以增强州和地方政府、私人和自愿组织在灾害应急方面的努力。联邦应急计划的范围适用于所有联邦机构。联邦应急计划规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政策和程序、运行的定义、联邦与州的协调机制以及联邦的能力和责任。联邦应急计划还阐述了应急反应的一系列活动。   (三)颁布相关法律。   美国在突发性公共事件方面的法律包括灾害应急处理、紧急状态和反恐三个方面,如:《灾害救助和紧急援助法》、《国家地震灾害减轻法》、《全国紧急状态法》、《移民与归化法》、《反对国际恐怖主义法》、《法律实施通讯援助法》、《有效反恐法》、《化学品安全信息、场所安全和燃料管理救济法》、《国土安全法》和《美国法典》中的相关条款等,已形成了一套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法律体系。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三、完善我国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财税政策建议      借鉴美国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结合我国目前灾后重建的实际情况,本人对完善我国的突发性事件及其财税对策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我国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的建议。   1.设立各级政府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专门机构,由涉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部门参加,通过立法赋予其特别权力,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组织体系。   2.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计划,由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通过立法加以确定;将防治突发公共事件的经费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明确有关部门在防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责任,并加强主管部门的协调能力。   3.修改宪法,确立紧急状态及其宣告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制定全国紧急状态法,明确国家实行紧急状态的条件、程序及紧急状态时权力的行使等。   4.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法、减灾基本法,并按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生物恐怖威胁、环境灾害、自然灾害、国土安全、供水安全、电站安全等方面,分别制定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单项法律或行政法规,或将有关法律规范体现在相关立法中。

5.通过立法来完善由应急处理主体、紧急行政措施、应急处理法律后果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构成的应急处理机制。 转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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