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问题及对策的思考

摘 要:重点税源是国家财政宏观预算收入得以实现的主要来源和重要保障,建立和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本文首先阐述了重点税源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分析,以我国税源监控中存在的现状问题为基础,提出完善我国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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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重点税源; 监控管理; 对策建议   重点税源是指上缴的税收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且占本地区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较大,对本地区税收收入增减变化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企业税收重点税源管理就是以重点税源企业为具体对象,通过建立税源数据库,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收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分析、预测的一种管理方式。   一、我国重点税源监控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税源预测手段不尽科学   税源预测主要采用“基数+增减因素”法,缺乏科学依据,而且与实际税源相差较大。首先,基数仅是税收会计核算反映的“应征数”,未包含尚未查到的纳税人偷骗税收的部分,因而该基数不能反映纳税人实现税源的整体情况。另外各种人为累积因素的影响,这种“基数”已难以代表某地区的实际税源;其次,因受调查估计准确性的影响,通过对部分企业典型调查估计的本年“增减因素”的预测可信性较差。   (二)税源监控方式滞后   首先,税源管理仍停留在以重点税源统计分析为主的初级管理水平上,税源信息失真、信息占有量匾乏、税源管理缺位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税源监控。其次,基层税务机关普遍推行税收的专业化管理,部分地区还实施了“流程再造”式管理,按照税收业务的流程点设置岗位和机构。因税源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业务流程仅局限于对重点税源企业的静态统计和事后分析,重“管事”轻“管户”,缺乏对整体税源的动态管理,导致税源监控的严重缺失、偷税骗税现象较频繁。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三)内部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信息资源的共享度不高   我国目前重点税源监控组织管理现状是:企业向基层税务局报送报表或电子文件,各级税务局将数据层层上报上级重点税源管理岗;问题反馈是国家税务总局向下层层反馈,再由基层局负责调查分析,层层上报分析材料。这种组织管理形式的弊病是数据传递、问题反馈时效性差,缺少问题处理反馈环节。同时,稽查部门有自己的选案管理系统,与计统部门的重点税源监控没有或者很少建立联系,一方面使相关信息无法共享,另一方面使得重点税源监控工作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二、完善我国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对策建议   (一)加强税收分析,实施有效的重点税源监控方式   1.建立重点税源监控责任人制度。明确主要工作职责: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掌握辖区税源户籍变动情况;调查核实管户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进行税款催报催缴;核实管户申报纳税情况分析税负变化趋势;开展纳税评估及其税务约谈等。   2.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运用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建立科学规范严密高效的税源监控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从经济到税源的原则;积极推进依法治税的原则;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服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原则。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管理,建立科学规范严密高效的税源监控管理体系。   (二)实行税源分类管理,强化对重点税源监控   1.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以服务为主的管理办法   首先,实施专业化税务管理纳税服务。设置专门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更具针对性、切实性的税务管理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其次,建立并实施全国网络化的税源监控机制。主要利用大企业信息化程度高的优势,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了解并掌握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周转情况、流转额和跨区经营情况,以提高税源监控能力和水平。再次,建立和实施具有较大信息采集量的纳税申报机制。实行电子申报和具有较大信息数据项的申报表式,从中分析挖掘其财务会计信息。最后,将转让定价作为监控重点,确保各项涉税指标的真实、准确、完整。   2.对中小税源企业实行以管理为主的办法   要在督促建账建制、规范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分行业管理,掌握各行业中小企业税源的规律,通过纵、横对比,强化管理,实现中小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对个体工商户实行以核定为主的管理办法。   注意把握好三个环节:调查过程要详细,要根据位置、门店大小、从业人员、从事行业、毛利率水平等方面逐一调查建档;评议过程要民主,要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优势,充分听取其意见,做到核定税额与实际税源情况相接近;定税过程公平,实行税负公开。通过科学的管理措施和监控管理方法,增强税源监控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论文网   (三)完善重点税源监控机制,促进税源监控绩效提高   1.重组税源监控管理机构和业务。建议在基层税务分局中重组设立调查评估机构,按经济区域或税源区域划分“税源监控管理责任区”,将调查执行和纳税评估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岗位责任到人、考核奖惩到人。同时要按照上述税源预测分析税源管理纳税能力估算的新思路,健全和完善税源监控管理的业务流程和标准,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严禁借纳税评估之名、行税收稽查之实,以及随意扩大管理人员对偷税行为处理的自由裁量权。   2.金融部门监控机制。即通过纳税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收支往来,监控纳税人的收人情况。应尽快建立信用支付体系,使各种收支包括个人收支均通过信用方式进行,减少现金流量,这样税务部门通过与银行联网就能很容易地掌握社会支付情况,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效益变化,纳税人的收支状况及财产变动情况,从源头上进行监控,以有效控制税款流失。   3.加大反避税力度。反避税是对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避税行为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税收收人流失、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重点税源联查、协查、提供资料和监控管理等反避税工作机制,规范业务操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关联申报管理,全面调查、分析和核实涉外企业的关联申报情况,及时处理异常申报现象。充分利用税源监控环节搜集的数据,提高选案的准确性,掌握本地区的行业利润情况,加大审计调整力度。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工作中发现的偷逃骗税行为,应及时移交稽查机构立案查处。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参考文献: [1]谢旭人.加强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提高税源管理水平[J].税务研究,2007(5). [2]植礼广.论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的法律性质[J].学术论坛,2007. [3]林天义.关于加强税源监控的思考[J].税务研究.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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