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后的人道主义干涉
摘 要:冷战结束以来,“人道主义干涉”一词的使用越来越频繁,而其对国家主权原则的冲击也日益成为国际学者关注的重点。
而作为近现代国际法基石的国家主权原则一旦被否认,国际法就将被从根本上改变,甚至会使国际社会变的动荡不安。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人道主义干涉;国家主权;国际干预 一、人道主义干涉 冷战结束后,由于矛盾的转移,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不安定因素开始凸现出来,民族和宗教问题引发的局部战争和冲突开始明显增加,而这些动荡地区的人道主义问题也由此变得日益严重。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便利用这种新的国际形势,打着所谓的“人道主义干涉”(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的幌子,为实现自身的利益,而随意干涉他国内政,甚至武力颠覆他国政权。
一般意义上的“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可以追溯到16世纪的西班牙法学家维多利亚(1483—1546)。
维多利亚曾经提出,按照国际法,对于拒绝给予本国臣民以基本人权,例如自由从事宗教权利的国家,可以进行干涉。
如劳特派特就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犯有对本国人民施行残暴或迫害的罪行,那么为了该国人民的合法权益,别国有权对该国进行干涉。
而我国学者对西方提出的这些“人道主义干涉”及其理论并不认同。
以“人道主义”为借口而对其他主权国家进行干涉,违背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违背了基本的国际法。
所谓“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的本质,就是西方部分国家为了达到自身目的而对他国进行非法干涉的借口而已。
也有学者认为,人道主义干预也许在开始时期被西方社会认可,但随着国际法的发展和民族国家的完善,在当今社会,任何打着“人权”的干涉行为都是违背国家主权原则的。
因此,从国际法上讲,“人道主义干涉”在当今的国际社会已属违法行为。
二、冷战后的人道主义干涉及其对国际社会的影响 首先,冷战期间虽然国际上都已经认识到了人道主义的重要性,但由于美苏对峙,联合国联不可能授权任何国家以人道主义的名义对别国进行干涉。
但从冷战结束后,国际共识增多,各国使用否决权的次数和频率也就明显降低。
其次,冷战结束后,由于主要矛盾以不再是两极对峙,这就使种族纠纷、宗教矛盾、领土争端等问题凸显出来。
这些矛盾的显现直接表现为内战与国际冲突的增加,这些动乱的地区造成数量庞大的难民群。
据联合国难民署(UN—HCR)的统计,1995年世界难民总数已达2600多万。
虽然近年来难民数有所减低,但仍然有不少于1400万的难民。
另外,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人道主义灾难,国际突发事件、政治腐败以及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等因素,使得当今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人民的生活处于极端贫困状态。
为了防止灾难蔓延以及维护稳定的国际秩序,如何解决第三世界的贫困等社会问题,就成为了当今国际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因此,尽管国际上对是否有权利以人道主义名义对一个主权国家进行干涉存在着争论,但是事实上国际干涉在国际社会的实践中已经越来越多,并被很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所认可。
三、国际干涉的负面影响 国际干涉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在当今的国际体系下,主权国家依然是国际社会的最高形式,主权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石。
国际法体系下的所有制度以及决议,都必须以国家主权的平等为基本出发点。
而新干涉主义所倡导的“人权高于主权”和“主权过时论”,其实本质就是要否定国家主权原则。
一旦国家主权原则受到破坏,那么国际上就会变得“无法可依”、“有法不依”,国际社会页只会变得四分五裂。
国际干涉在破坏了主权原则的同时,还触及了“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及“不干涉内政原则”。
《联合国宪章》是第一个明文规定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的国际公约。
《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项明确规定:“所有会员国在它们的国际关系中,不得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害任何其他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亦不得以任何其他同联合国宗旨不符的方式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
” 此外,《国际法原则宣言》也提到了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是各国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并将之列为七项原则中的首位。
可见,国际干涉破坏了一系列最基本的国际原则,原有国际政治体制的相对平衡格局也随之被打破。
特别是有霸权倾向的国家更将“人权高于主权”作为自己干涉他国内政“替天行道”的幌子,自己则以“世界政府”自居。
对于那些不肯臣服于他,或者意识形态、价值观与之相左的国家,动辄就以“人道主义干涉”的名义加以制裁甚至是武力颠覆其合法政权。
再次,现实已经证明,非法的国际干涉不仅不能解决各国面临的实际问题,还常常给别国造成更大的人道主义灾难。
人道主义干预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一)国际干涉的主要形式之一就是对被干涉国进行国际孤立,而孤立的结果又常常导致被干涉国在政治和经济上都无法获得国际社会的有效援助。
缺乏援助则极有可能导致被干涉国的社会及经济崩溃,从而导致更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
(二)国际制裁甚至军事打击,常常又会造成被干涉国军事实力的急速下降,从而严重威胁到被干涉国的国家安全,进而导致这一地区的传统势力平衡被打破。
伴随经济制裁、军事干预以及各方面的打击,被干涉国的社会秩序异常常陷入混乱,人们不能正常地工作和生活,社会犯罪率也随之升高,民众的基本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国家所谓“人道主义干涉”和“新干涉主义”的实质并不是真的为了维护人权,而是以此为借口推行自己的霸权主义。
将自己的政治经济制度和价值观强行加到他国头上。
“人权高于主权”及“主权过时论”则更是为了否定国家主权,干涉别国内政而被西方强国炮制出来的,其目的就是为他们干涉别国内政而提供理论根据,为他们的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
而就国家主权本身来说,随着国际社会的演化,“主权国家”的内涵以及相应的权利也会发生变化。
冷战结束后,主权国家为了实现国际合作而出现的权利让渡现象就是典型的例证。
面对这些现实问题,一方面,我们不能因为诸多强有力的挑战因素的存在而过分渲染国家主权所面临的危机;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无视国家主权正处于一个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之中的现实。
因此,面对风云变化的国际社会,我们既不能抱着旧的国家主权理念不放,完全拒绝权利的渡让,也不能为了“国际合作”而放松对国家主权的维护。
面对当今的国际形势,只有与时俱进,积极应对挑战,才能真正的维护国家的主权。
(作者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参考文献: [1] 苏长和:“论国际干涉”《欧洲》1996年第4期 [2] 王敏:“人道主义干涉和国家主权原则”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 [3] 王虎华:“‘人道主义干涉’的国际法学批判”法制与社会发展 [4] 万震:上海政法学院“试论冷战后时代国家主权的新发展”《当代经理人》2006?5 [5] 杨泽伟:“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与国际干涉”《法学研究》2001年第4期 [6] 张晓慧:“新干涉主义”《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思潮》专题之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