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之债的移转
[摘要]与私法之债相类似,从实践论角度讲,税收之债也具有可移转性。
税收之债的移转包括税收债权的让与和税收债务的继承以及税收债务的承担三个方面。
从各国税法实践来看,税收债权的让与主要有税收债权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让与,税收债权在税务机关之间以及税务机关与其他征税机关之间的让与三种表现形式;税收债务的继承主要有纳税人的合并与分立过程中税收债务的继承,第二次纳税义务人税收债务的继承,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税收债务的继承等三种情形;税收债务的承担则表现为第三人代为履行税收债务的情况。
以上三个方面税收债务的继承是税收债务移转最常见的、最主要的方面。
税收之债的移转原因主要在于税法的直接规定,除此之外,税收债务也可以通过意定移转,这也是世界各国税法发展的一个新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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