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代经济史释论

; 一、官修的晋代史 ; 现存的《晋书》绝非第一部编纂成功的晋史

在唐初,完整或残缺地保存下来的晋史不下十八部之多[1]。

有几部涵盖着整个时期,而其他几部只涵盖部分时期。

卷帙最为浩繁的是南齐臧荣绪(415—488)[2]的一百一十卷大作。

然而该书就像其他几部一样,并不能令唐太宗[3]满意,于是他在646年(贞观二十年)[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我十二万分地感谢魏楷教授(Prof.James;R.ware),他不厌其烦的指点在许多方面都对拙文有所裨益。

[2] 依据浦起龙的《史通通释》(《四部备要》版)卷12,页16,十八家晋书可能就是《隋书》(本文所提到的历朝正史皆为乾隆四年刊本,同文书局影印本)卷32,页2、4下—5上,所提到的十九家作品,除去习凿齿的不算。

可是这显然与下头唐太宗诏令中所提到的人名并不全然相符。

事实上在《廿二史札记》(《四部备要》本)卷7,页16上—17下及《十七史商榷》(《广雅丛书》本)卷43,页1上—2下,还列举了将近一打唐代以前论述晋史的著作。

[3] 著名的李世民。

其传记见Giles,1196;C.P.Fitzgerald,son;of;Heaven。

[4] 《唐大诏令集》(《適园丛书》本)卷81,页6。

根据《旧唐书》卷2,页17下,闰二月当作闰三月。

诏令亦见于《玉海》(浙江书局本)卷46,页28下及《全唐文》(广雅书局本)卷8,页1下—2下,唯略有出入。

; 颁布一个诏令,批评所有的十八家晋书[1],并下令重修。

根据《旧唐书》[2],编纂新晋史的命令是在644年(贞观十八年)颁布的,而其工作则完成于646年。

646年的诏令只不过是对编辑者与修纂者的先前任命再加以确定,其中或许也还杂有一种炫耀大皇帝对中国史书撰述之广博知识的欲望。

重修的工作据说主要是以臧荣绪的作品为底本,不过对其他著作,甚至于连虚构的故事也都加以旁稽杂考[3]。

皇帝亲自写了四篇论赞,附在宣帝、武帝之本纪以及著名的作家陆机、著名的书法家王羲之的列传后。

在最后一篇论赞里,皇帝(他本人也是一位书法家)很权威地批评了数位早期书法家的书法[4]。

整部书因此而得到充满敬意的头衔——御撰。

皇帝颇以此书为傲,因此他在648年(贞观二十二年)赠送一部给两位新罗王子带回本国[5]。

该书起先叫作《新晋书》,其后很快地就去掉了书名上的“新”字,而取代了其他的晋朝史。

这些旧的晋朝史现在只保存着一些断简残篇[6]。

后代的学者对这部史书钻研不多,而少数研究工作,实际上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十八名作者中的十四名在该诏令中分别以姓、名或字被提到

其中十二名可以很容易地确定为臧荣绪(诏令中称绪)、虞预(诏令中提及他的字叔宁)、萧子云(子云)、王隐(宇处叔)、何法盛(法盛)、干宝(干)、陆机(陆)、曹嘉之(曹)、邓粲(邓)、檀道鸾(鸾)、孙盛(盛)和徐广(广)。

这些人在《隋书》卷33,页2、4下一5上都提到过了。

另外两位可能是谢沈(字行思,提到的是“思”)和裴松之(提到的是松,《唐大诏令集》误作“讼”)。

这两位在《隋书》卷33中皆未曾以晋史作者的身份出现。

不过,《晋书》卷82,页16上谢沈的传却提到他有三十几卷晋史方面的著作;而《宋书》卷64,页11下,裴松之的传则提到了他的《晋纪》。

[2] 卷66,页4下—5下;卷73,页12上。

[3] 《旧唐书》卷66,页5;《史通通释》卷5,页2;卷17,页3上—4下。

[4] 夸示个人在方面的渊博知识或许就是这位皇帝撰写这些论赞的动机。

据《梁书》卷35,页9下,十八家晋书的作者之一、同时也是书法家的萧子云,想要在王羲之父子传末写篇论赞,却未能付诸实现。

唐太宗646年的诏令显然有意批评他这一点。

参见205页注[4]。

[5] 《旧唐书》卷199上,页18上—19上;《新唐书》卷200,页20下—21上。

[6] 汤球《晋阳秋辑本》、《晋纪辑本》、《九家旧晋书》(《丛书集成》,册3805—3810);黄奭《黄氏逸书考》,册67—79,该书中关于晋史的著作分别收集在二十一条项目下。

; 没做好[1],该书编成正好一百年时,何超做了两卷“音义”,却太过简略,而且大多只是有关单字读音上的问题[2]。

清代名学者,如卢文招[3]、王鸣盛[4]、赵翼[5]、钱大昕[6]和李慈铭[7]在本书的校勘、注释上做得都相当少。

在“食货志”方面尤其如此。

举例来说,在钱氏的五卷《晋书校注》里只有一条札记是关于“食货志”的;而在王氏的十卷书里,我们也只能找到两条:其中的一条还是纠正一项错误,批评别人的看法。

其他的校勘者对此几乎毫无贡献[8]。

我们可以找到的遍注全书的唯一作品是吴士鉴与刘承幹在1927年付梓的《晋书斠注》。

但是它实在贡献无多,而且对“食货志”所下的工夫尤其无法令人满意。

在某些地方,它甚至于连最易获得的参考书资料如各朝正史,都未曾加以利用,以致忽视了一些重大的错误。

涵盖着从远古时代,以迄617年隋朝覆亡为止,漫长的一段时间中,有十五部中国朝代史,其中只有五部列有叙述事务的“志”或“书”[9]。

这就是《史记》中的“平准书”[10],所论述的范围仅限于汉代早期,尤其是武帝之世(公元前141—前87年)。

《汉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仅有的例外是“志”。

参考毕沅《晋书地理志新补正》,方恺《新校晋书地理志》,洪亮吉《东晋疆域志》及《十六国疆域志》,皆收入《二十五史补编》,页3529—3559、3561—3577、3579—3648及4083—4209。

[2] 由其妹夫杨齐宣在唐玄宗天宝六年(747年)作序。

《音义》在乾隆四年版《晋书》末尾可以找到。

[3] 卢文招氏的校补仅限于“本纪”及“天文志”、“礼志”。

见其《群书拾补》(《抱经堂丛书》,册67)。

[4] 《十七史商榷》卷43,页1上—卷52,页6上,尤其是卷47,页5。

[5] 《廿二史札记》卷7,页16上—卷8,页18下。

[6] 《廿二史考异》(《潜研堂全书》本)卷18,页1上—卷22,页20上,特别是卷20,页17上;又,《诸史拾遗》(《潜研堂全书》本)卷1,页11下—18下。

[7] 《晋书札记》卷1,页1上—5下。

[8] 较重要的几位如洪颐煊《诸史考异》卷2及卷3(《广雅丛书》,册341),周家禄《晋书校勘记》卷5(同前书,册219),劳格《晋书校勘记》卷2(同前书,册220),丁国钧《晋书校文》卷5(《常熟丁氏丛书》本)。

[9] 其他各史是《后汉书》、《三国志》、《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南史》及《北史》。

第一、第三及第四种史书有志,但无食货志

[10] 沙畹曾译为法文。

见Edouard;Chavannes,Les;Memoires;de;Se—ma;Ts’ien.3.538—604。

; 中讨论经济事务的部分在规模上就比较宏大[1],它也最早使用“食货志”这个标题。

该志回溯到公元前两千年代的三代,而止于王莽在公元纪年开始时大刀阔斧的改革。

按编纂时间的先后顺序,第三篇是《魏书》中的“食货志”,这部书名正言顺地自限于拓跋王朝(386—550)的事务上[2]。

晋书》和《隋书》中叫做“食货志”的各卷,都是在7世纪中叶编修的,由官方史家修纂以补充并延续稍早的著作。

隋书》中的十篇志最初目的在涵盖梁、陈、北齐、周、隋五个朝代,因而也曾被叫作《五代史志》[3]。

食货志”[4]自然也不例外,而且有一部分还涵盖了宋、南齐,乃至于东晋(317—420)。

其纂修始于《晋书》创修的前数年——641年(贞观十五年)——但是杀青的各卷要到656年(高宗显庆元年)才呈献给皇帝,那已是《晋书》修成十年之后了[5]。

在《晋书》的二十一位知名的编修者当中,至少有四位也参与《五代史志》的工作[6]。

或许就是因为他们的努力,两部史书中,“志”的部分并无重复之处。

有一个奇妙的结果是有些讨论东晋经济史的文献,出现于《隋书》中,而不像一般人所想的,存在于《晋书》中。

好像是作为一种补偿似的,《晋书》“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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