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工作规范

1.目的。

规范治安工作,确保园区公共秩序稳定及人身财产安全。

2.范围。

适用于xx物业集团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本辖区内的治安工作

3.职责。

3.1 保安部工作人员负责本规范的实施。

4.工作内容。

4.1 小区封闭式管理。

4.1.1 小区有明显出入口的地方应安排固定岗位24小时值勤

4.1.2 独立小区在管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含15万平方米)出入口不得超过2人。

4.1.3 独立小区在管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50万平方米以内的出入口不得超过3人。

4.2 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

4.2.1 对进出园区的业主、外来人员须严格实行刷卡或登记制度。

4.2.2 小区居住人员按正常刷卡进入园区,如所持IC卡过期,应及时办理延时或补办手续,同时保安值班人员应做好登记。

4.2.3 业主未办或未携带IC卡,凭身份证、住户卡或所报姓名、房号经核实后一并放行。

4.2.4 政府、新闻媒体工作人员、水电、邮政及其他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进入园区

4.3 门岗值班

4.3.1 全天分三班轮值,每八小时为一班。

4.3.2 门岗值勤人员接待来访人员时,要询问清楚来访人员的目的之后,通过对讲门铃核实来访人员的真实身份,确认来访人员身份属实,须让来访人员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方可进入小区门岗值勤人员对三无人员或衣冠不整,坚决拒绝进入小区

4.3.3 门岗值勤人员控制客户携带无证宠物进入小区,制止推销散发传单人员入内。

4.3.4 门岗值勤人员对施工或装修人员凭装修证进入小区

4.3.5 门岗值勤人员对搬出物品与客服部所开出的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不符时,且强行搬出的,保安员必须进一步核查,截留可疑物品人员,报公安机关处理。

4.3.7 门岗值勤人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各项准备工作。

4.4 形象岗值班

4.4.1 每1小时换岗一次, 着装整齐、站姿端正, 值班期间不允许同周围人交谈。

4.4.2 形象岗值勤人员对出入小区的车辆要敬礼、致意。

4.4.3 形象岗值班期间要按照《军训标准》中立正的动作要领保持良好的保安形象,不准左顾右盼,禁止私自下岗,严格按照交接班要求换岗。

4.5 道路治安。

4.5.1 各路段拐弯处或路口交叉处设置岗位,有岗亭,在岗亭内或岗亭所管辖区域内巡查;无岗亭,值勤人员应在指定的位置值班,每隔二个小时值勤人员互相调换岗位轮值

4.5.2 全天分三班轮值,每八小时为一班。

4.5.3 值勤人员应熟悉区域内各类设备、设施、执勤等物品的放置,对于乱堆放、乱丢弃垃圾、占用绿化用地、乱贴、乱挂、乱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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