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划统计和信息管理

工程计划统计信息管理

1、计划统计报表编制和传递。

1)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要求和传递。

⑴开工后10日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整个工程的施工计划,每月1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下一月度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本月的验工计价。

施工进度计划和验工计价内容包括:拟按期完成的工程量、材料的耗用量、劳动力安排、材料(设备)的计划安排等。

⑶上述图纸文件(一式5份)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在签收分期和逐月的进度计划后7天发出书面通知。

⑷发生意外或其他工程发生意外对本工程造成不可避免的影响或业主发出调整计划的指令时,均应适时调整施工计划

2)施工进度统计报表编制要求和传递。

⑴按时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当月施工进度实施报表(一式5份),报表中应附有适当的说明以及形象进度示意图和照片,以满足监理工程师有效地审议工程进度,并有可能批准修订实施进度

工程进度实施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临时工程在内的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材料的实际进货、消耗和储存量;。

以上两项按项目逐项统计的总计、逐月累计和计算百分比;。

设备的进货和使用安排;。

实施的形象进度;。

记述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和排除这些因素的影响重新达到原设计进度所采取的措施等。

2、信息管理

2.1信息管理目标。

严格执行业主有关信息管理的规定,采取可靠措施做好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及时可靠地与业主监理进行信息沟通。

2.2信息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和业主颁发的有关津滨快速轨道交通工程一期工程供电系统工程计划管理的各项规定和业主下达的各项指令。

2)施工工地配备台式计算机2台、笔记本电脑2台及相应的附属设备,进行计算机联网,按照业主制定的规定进行信息管理

3)设专人负责并按上述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工程进度实施报告。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