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调研报告【国库资金支拨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

手写作无忧!]对财政预算金支拨进行监督与管理是人民银行理国金库项重要职能。

近年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先制定下发了《国人民银行关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规定》和《商业银行、信任社代理国库管理办法》这些规定和办法对各级国库从机构、人员、职责、奖惩到核算、管理、退付、支拨等方面做了全面规和要对国库会计操作实现制化、规化防金风险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但由多种原因盗用或挪用国库金案件仍有发生。

如何进步加强国库支拨风险管理保障国库金安全是摆各级国库管理人员面前现实问题。

国库支拨管理存问题。

财政拨款凭证风险

凭证签不全。

目前财政拨款凭证般制式四留国库做记账凭证二开户行作收款凭证三退收款单位四给财政拨款部门回单。

但只有加盖财政部门预留印鉴其它三无任何印鉴或公。

二是凭证防伪风险

财政拨款凭证虽也是专用凭证但既无凭证编码也无防伪标识不是作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支拨凭证传递风险

《国人民银行关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规定》三五十七条规定“国库外会计凭证必须专人传递。

财政拨款凭证、退库凭证必须由财政或征收机关工作人员送达国库

”但具体实施些财税部门不按照《规定》要办理尤其基层国库多数情况下指派单位、企业或人国库办理支拨或退库直接干扰和影响了国库正常工作秩序和财税库协作关系潜风险也较。

3、财政金流向监管风险

由地方财政部门不能及提供预算拨款单位清单和拨款计划国库部门难以掌握财政金流向因拨款审核就难以发现是否是无预算、无计划或超预算、超计划拨款和挪用国库金使预算收支失计划依据国库部门难以实施监督或监督不到位就容易造成财政部门支拨失控形成风险

财政机关与国库对账风险

按规定每月国库财政、税部门核对报表账次但是只核对余额不核对发生额加基层有些财、库部门对账识不强有些单位次月旬甚至月底才进行对账对信息反馈不及不利及发现问题。

5、代理国库监管风险

代理国库商业银行及信用社以赢利目监管识不强办理国库业多只能做到账平表对对预算支拨凭证容、单位、拨款用途等凭证要素不能进行严格认真审不能充分发挥代理国库应有作用。

二、加强国库支拨风险管理建议。

、开发应用新式财政支拨凭证

是增加财政拨款凭证“防伪性能”财政部门应使用特殊纸张重新设计、制作统具有防伪性能拨款专用凭证;二是填制拨款凭证尽可能杜绝或减少手工填写统使用微机开票对不能上机只能通手工开票财政部门其各凭证金额要逐核对;三是财政部门凭证签至少要拨款凭证、二、三上加盖预留印鉴二、三缺少或没有财政印鉴收款单位开户行不得受理。

这样无论是国库部门或用款单位开户行作记账凭证有可鉴别标识增强了支拨凭证真实性;四是财政部门支拨凭证应作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设立统标识、代码、编等确定专人保管领用登记从头加强管理保证金安全。

、严格执行支拨凭证专人传递制。

要加对财税部门宣传协调力使财税部门能够觉遵守《国人民银行关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规定》将每日支拨凭证人行组织票据交换前由专人送达国库

并严格落实往签收制以有效地减少或消除凭证外部传递风险

3、加对财政支拨监管力。

各级国库要正确处理监管和辩证关系寓监管。

是要严把凭证审核关对凭证要素不全财政依据不足或手续不全超预算、超围财政拨款坚予以拒办。

二是要财政部门按报送拨款单位清单和拨款计划掌握财政金流向加强监控。

三是建立额拨款逐级审批制对计划外拨款财政部门出具说明并加盖公。

四是加强对拨款凭证交接环节管理凭证坚持做到当面交接逐笔登记每月对登记情况进行次抽使国库支拨工作环环相扣无隙可乘。

、增加与财政部门对账次数。

每月对账次基础上增加不定期对账次数对对账发现问题要及清原因进行处理。

5、加强对代理国库办理库款支拨管理与监督。

各理支库要对辖代理支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引进竞争考核机制加强对有关人员风险识教育。

将平检考核结代理格年审结合起对不能认真履行代理库职能金融机构可考虑取消其代理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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