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单位所有的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依照财政、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
二、主管领导审批权限为500元以上到5000元以下,超过5000元应由校务会集体讨论,主管领导根据讨论的决定审批。
三、对重大投资和其他重大经济业务事项需经校务会集体讨论决策后,报送上级领导审批。
四、对不按规定进行审批的,有关责任人应承担全部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五、对按规定实行审批管理的但由于权限运用不当或超越审批权限的,依据造成的事实后果,有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