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初婚年龄特征及变动趋势分析

摘 要:本文利用北京市昌平区2006~2013年的婚姻登记信息,对近年来初婚人员的结婚年龄的特点和变动趋势进行分析。

通过SPSS统计方法分析结果发现,近年来昌平区结婚人员普遍晚婚,且女性晚婚率高于男性; 另外,近年来男性女性晚婚率尽管都呈上升趋势,但女性的上升幅度大于男性

统计分析结果有助于我们了解当前北京市初婚人员年龄状况和变动发展趋势,并为后续的计划生育工作和进一步的相应深入研究提供依据。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平均初婚年龄晚婚率;北京市昌平区   本文的分析基于北京市昌平区 2006 年至 2013 年期间的全部52,011对夫妇的民政结婚登记信息,对北京市昌平区“十一五”时期以来初婚人员(其中,男性初婚者为42854人,女性初婚者为42878人)的年龄进行全面分析,一方面为了解我国当前的初婚年龄状况及其未来发展趋势提供参考,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后续的计划生育工作及进一步的相应深入研究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

一、初婚人员年龄的总体特征   近年来随着昌平区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变化,必将潜移默化地对市民的婚龄产生一定的影响;而SPSS数据分析的结果确实也表现出了一定的趋势性特征。

总体来看,近年来昌平区晚婚已成为必然趋势,并且男女初次结婚的年龄范围跨度都非常大。

适婚人员的结婚年龄不仅正在推迟并且推迟的年龄也呈增长趋势。

不受极端值影响的中位数表明,初婚男女的年龄中位数近年来分别稳定在26岁和25岁左右,但逐渐增大的趋势比较明显。

这主要是由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女性平均初婚年龄的推迟、整体受教育年限的不断延长以及人们婚育观念的转变等。

统计数据显示,从初婚年龄来看,男性初婚年龄最小的刚满22周岁法定结婚年龄年龄最大的88岁;而女性初婚年龄最小的为法定结婚年龄20周岁,年龄最大的85岁。

由此可看出,昌平区初婚人员年龄跨度相当大,从法定婚龄至88岁高龄都有,这也从侧面反映出,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对多元化婚姻的宽容度也在增大,因各种原因达婚龄却单身的高年龄人员大有人在,这说明人们追求幸福选择步入婚姻殿堂的愿望永远客观存在。

下面采用晚婚率指标来说明昌平区结婚人员总体的晚婚情况。

所谓晚婚率,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符合晚婚年龄男性(或女性初婚人数与同期男性(或女性初婚总人数之比。

在我国,由于男女的晚婚年龄规定不同,目前女性为23周岁,男性25周岁,且男女双方是否初婚的情况有时也不同,所以晚婚率一般都分男女分别来计算。

统计数据结果显示:2006~2013年昌平区所有结婚人员女性晚婚率高出男性7.55个百分点,女性晚婚平均为83.06%,而男性晚婚平均为75.51%;分年份来看,女性晚婚率由2006年的79.84%上升到2013年的90.59%;而男性婚婚率由2006年的71.50%上升到2013年的81.15%。

由此可见,不管男性还是女性近年来晚婚率均呈上升的趋势,并且女性晚婚比例上升幅度大于男性

二、平均初婚年龄的发展变动趋势   统计数据结果显示:近年来晚婚已成为昌平区育龄人群的普遍现象,不论男女,平均初婚年龄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所谓平均初婚年龄,是指某一年内初次结婚者的平均年龄

昌平区近年来平均初婚年龄来看,2006年~2013年昌平区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5.74岁,由2006年的25.21岁逐年提高到2013年的26.58岁;而男性2006年~2013年的平均初婚年龄为27.38岁,由2006年的26.97岁提高到2013年的27.96岁。

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如下:目前有相当多的育龄人群在婚育观念上发生了较大转变,早婚、早育、早得子的陈旧观念已基本被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的新型生育文化观念所替代;而不断延长的受教育年限、社会流动的日趋频繁、社会竞争的加剧和日益攀升的结婚成本以及择偶面的扩大和择偶时间的延长都影响了平均初婚年龄

三、平均初婚年龄的影响因素分析   平均初婚年龄的上升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就作者掌握的数据信息而言,通过SPSS分析得出,男女初婚人员年龄与其学历显著相关,与其职业低度相关,而与其户籍地是本市还是外省市微弱相关。

2006~2013年,初婚男性女性婚龄与其学历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594和0.644,这说明平均初婚年龄受其学历的影响是显著的;而初婚男性女性年龄与其职业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346和0.334,这也说明平均初婚龄与其职业有一定的影响;另外,初婚男性女性年龄与其户籍地是本市还是外省市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239和0.257,这说明平均初婚年龄也受到其户籍来源地的些许影响。

四、晚婚女性的影响   晚婚不仅使适婚女性获得了更多的学习时间,并且在工作事业上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相应地,伴随晚婚而来的晚育能延长人口的生育周期,对我国人口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和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也是有利的。

与此同时,晚婚使个人家庭物质基础更加充实,也使女性真正趋于成熟,更能担负起家庭的责任,能科学正确地抚养与教育孩子,正确对待和处理各种家族矛盾问题,从而使家庭基础更牢固。

晚婚的弊端来说,从优生学上讲,女性最佳生育时间为24~29岁,在此年龄段,女性的生育力最旺盛,子宫收缩力最好,出现难产的机会比较小,孩子的智力发育最好。

而30岁以后生育,女性体力会明显下降,另外高龄生育不但会影响产后母乳的分泌,而且也会提高新生儿缺陷率,不孕不育的几率也将明显提高。

参考文献:   [1] 高颖 吴昊.人口流迁对北京市平均初婚年龄的影响[J].人口研究,2012(5).   [2] 王仲.结婚年龄之制约性条件研究―平均初婚年龄为什么推迟了[J].西北人口,2010(1).   [3] 赵智伟.影响我国女性初婚年龄变动的因互[J].人口与经济.2008(4).   [4] 叶文振.我国女女初婚年龄的变化及其原因―河北省资料分析的启示[J].人口学刊.1995(2).   作者简介:周文岩,女,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级统计师。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