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案再次说明公正的审判需要杰出的法官

我们可曾想到过在距今两千多年前,社会文明程度远不及今日的古希腊时代,一位在哲学、政治和法律学说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的思想家……柏拉图就提出过,任何一个没有正式建立法庭国家简直就不成其为国家,这在我们今天看来,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真理。

柏拉图作为苏格拉底的门徒、亚里士多德的老师,不仅善于论辩,而且思想深邃。

他将自己的细想以优雅动人、深奥机智的对话形式表达出来。

他的对话集法律篇处处散发着幽默的气息,包含着悲天激情。

柏拉图大半生都始终不渝的追求者哲学王统治的理想图景,但是在目睹了其政治希望成为泡影之后,意识到理想国是不切实际的,于是,晚年的柏拉图从天上回到人间,开始重视法律的作用、主张实行法治,并在七旬高龄的时候着手写作《法律篇》。

这是柏拉图留给后人的一笔宝贵财富,遗憾的是还没有等待完全著称此书,这位广见博闻的智者就永远的睡去了。

在《法律篇》中柏拉图探讨了法律的产生、内涵、制定、实施等一系列问题,其中,他对国家审判制度予以了关注,明确指出了“任何一个没有正式建立法庭国家简直就不成其为一个国家”,突出了法庭的作用,更进一步说一个国家司法审判制度的重要性。

围绕着这一命题,柏拉图探讨了法官选拔法官品格、审级制度、公开审判法官中立等问题,这些都称得上是当今司法审判制度的重要思深渊。

法律对于一个国家无疑是最重要的,法庭是实现法律的重要场所,法官法律实施者,一个国家的法治从任命良好的官员开始。

“当有了一个组织的很好的国家,这个国家又有着制定很完整的法典,那么任命不称职得官员负责实施法典乃是浪费了优良法典,整个事业沦为一出滑稽戏,而且不仅如,这个国家将发现,他的法律正在大规模地损伤它本身。

”因此,在提出了“任何一个没有正式建立法庭国家简直就不成其为一个国家”这一观点后,他重点阐述了该如何任命称职的法官以及法官应该具有的素质,以及建立正式的法庭或者公正审判制度,甚至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建立一个法庭就是选举官员

那么,该如何来“选举官员”呢?在柏拉图看来,法官应经过严格的程序选拔,再由这些选拔出来的法官组成行使审判职能的法庭

他认为为所有公民而设立、处理公民之间纠纷的普通法庭,该法庭法官是这样选拔出来的:任职一年或者更长的时间的全部官员在特定的日子集合在一起,接着他们向上帝起誓,他们一定向上帝献上他们最上等的果实,就是说每个部门贡献一个法官,这个法官无疑是该部门的杰出官员

法官选出后,在他们的选举人面前还要再次接受复查,如果他们中有一个人被否定了,那么根据同样的规则,另选一位来代替。

可见,组成法庭官员需要经过神圣的形式、经过复查的程序才能得以选拔出来,一旦法官选举出来组成了法庭,就赋予了神圣性和权威性。

法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案件审理是否公正

组成法庭法官德才兼备,对于法官应具有的才能和品格予以了足够重视。

法官应具有“把争端搞个水落石出”的才能。

“如果一个法官默不作声并且在进行裁决时,他未审先说话,那么他绝不能对他所处理的案件作出令人满意的判决。

所以,如果法官没有才能,无论是大法庭还是小法庭,都难以作出好的判决,除此之外,法官应具有廉洁公正品格

组成法庭的杰出法官,不仅需要才能,而且还需要公正的德性。

法庭应是人力所能够召集的最廉洁的法庭法官应保持中立、公正,不应有所偏颇,站在中立的位置弄清楚双方争辩的焦点,长时间的从容而反复的询问当事人,有助于把争端搞个水落石出。

如果法官故意错误地判决,那么当事人可以到“法律维护者”那里对法官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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