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跨文明阐发研究的学术功能与研究原则

[摘要]跨文明阐发研究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比较文学界一个比较重要的研究类型,关键在于它具有三大学术功能:一是能够促生文化文学新因素,从而可以刺激原有文化文学的新发展;二是能够铺就中国文学走向世界、融入世界的通途;三是能够促进西方文论的中国化进程。而为了保证跨文明阐发研究确能发挥以上学术功能,人们在具体的研究实践当中,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跨文明原则、对等互动原则、有效性原则。

[关键词]阐发研究学术功能;研究原则;西方理论中国化。

[作者简介]杜吉刚,南昌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博士后,江西 南昌330031。

[中图分类号]I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07)03-0165-04。

一、文化落差与文化策略:跨文明阐发研究学术功能。

文明阐发研究作为比较文学研究的一种重要类型,是指运用生成于甲文明中的文学观念或其他学科知识来阐释研究生成于乙文明中的文学作品、文学理论;或者反过来,用生成于乙文明中的文学观念或其他学科知识来阐释研究生成于甲文明中的文学作品、文学理论。当然,这种研究也可以同时存在于多个文明之间。跨文明阐发研究无论是作为一种研究类型还是作为一种方法论系统,都是中国比较文学界的创造。和法国学派所主张的影响研究、美国学派所主张的平行研究相比,它比较难以操作,而且易于产生问题。因为跨越文明界限借用理论,使理论脱离其生成的文化背景、脱离其固有的应用范围,这就难免不会与所要阐发的对象存在一定的偏差,从而使阐发的效果大打折扣。另外,在具体的阐发实践当中,如何把握阐释方与被阐释方双方的平等、双方的互动?这也实在难以具体操作。所以,“生搬硬套”、“以西律中”成为了一种难以克服的痼疾。正因为如此,跨文明阐发研究也就自然成了比较文学学科中一个最为受人诟病的研究类型。但是,它何以会在上个世纪初的中国学术界出现,并且自中国学术界有比较文学开始就成为了几代学人情不自禁的选择?先是研究实践,最后终至形成方法论体系?。

乐黛云等人所编《比较文学原理新编》一书曾经指出:在探索建构中西比较文学的学科理论的时候,既要考虑这一学科的基本原则和学术传统,更要考虑中西比较文学研究的当下语境和实践需求,由此去决定自身的价值目标,筛选合适的方法路径,确认适当的研究范围.认定重要的研究类型,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深化学科的内在学术结构,逐步形成自己的理论特色,并以这样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去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比较文学界对话。那么由此看来,跨文明阐发研究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比较文学界一个比较重要的研究类型,应该是中国比较文学研究成长的历史语境使然,跨文明阐发研究学术功能使然。虽然跨文明阐发研究充满许多危险,但是,它本身所蕴涵的学术价值、文化价值却同样极富诱惑力。而中国比较文学界,或者扩大一点,整个中国现当代学术界所处的历史文化语境也使中国学人别无他途。所以,跨文明阐发研究中国学术界就悖论性地成为了一个“最受人诟病”而又“用力最勤”的研究领域。那么,跨文明阐发研究作为一种研究类型它究竟具有哪样一些学术功能呢?而中国现当代学术界所处的历史文化语境又具有一些什么样的特点?下文从三方面对此展开分析。

(一)跨文明阐发研究具有一种文化文学新因素的促生功能。从而可以刺激原有文化文学的新发展。使我们渐趋委顿的文化传统被激活、更新、再生。逐渐又繁荣发展。近现代以来,一向作为东方政治、经济、文化大国的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落伍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政治腐败、经济落后,思想文化更是陷于停滞、衰退。那么,如何去激活我们渐趋衰微的传统、更新我们的文化就成为了几代中国学人所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紧迫的世纪性难题。学习西方、引进西方的异质文化,以西方理论去批判性地重新理解和认识固有文化传统,逐渐成为了中国文化界大多数学人首选的和最为有效的方法、途径。从梁启超对于诗界革命、小说界革命的倡导,到王国维的批评实践、鲁迅对于中国摩罗精神的呼唤,再到五四时期对于西方文化的大举引人,由少到多逐渐汇成了一种社会性的潮流。可以这样说,是特定的历史文化环境和特定的文化使命促成了中国学人对于“阐发研究”的选择。而从学理上来讲,中国文化界所选的方法、路径也确实具有很强的可行性。依据西方现代阐释学的观点,“前结构”和“成见”是理解的前提。那么,在跨文明阐释中,文化的“成见”和“前结构”也就构成了对于异质文化认识与理解的基础,这就由此决定了跨文明阐释与固有历史文化中所形成的认识和理解的不同。这种不同既是误读,在某种程度上更是一种新的洞见和意义的敞亮。另外,无论是利用西方理论模式来阐发中国文学,还是用中国理论模式去解释西方文学,都是在自身的文学模子之外引入异质性的文学模子的主动性行为,这在很大的程度上有利于激发人们超越自身的冲动。用叶维廉的话来说就是人们跳出自己的文化“模子”,接触到一个有相当程度相异的“模子”以后,就会怀疑自己原有既定的“模子”的可靠性。那么,这种怀疑在许多情况下、在很大的程度上即是创新与超越的开始。学理上尽管如此,但阐发研究中国出现了一个多世纪,为何在当今的西方文论中,完全没有我们中国的声音,尽管中国的科学家有多人得过诺贝尔奖,中华的文评家却无人争取到国际地位,其原因究竟何在?这实际上又牵扯到了阐发研究所应遵循的原则问题以及我国现代学术研究的病症问题。

(二)跨文明阐发研究能够铺就中国文学走向世界、融入世界的通途。“中国文学必须走入世界,参与、融入世界文学中国文学要怎样‘再’发言呢?怎样的‘再’发言最能保有自己的品质又最能参与、融入、创造世界文学的大洪流呢?”这同样也是中国学术界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当今的世界学术舞台上,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处于一种边缘性的地位,西方学者在自己的学术活动中一般很少对其有所在意,这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固有的“西方中心论”观念使然,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他们对于中国等发展中国文学的特性以及其审美范畴、概念的陌生。针对这种状况,我们中国学人的任务一方面在于要主动地宣扬中国文学的价值和意义,以打破西方中心论;而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地把自己的文学以及文学观念介绍给世界。宣扬我们文学的价值和意义,就必须要用我们的理论观念去分析、阐释西方文学,以证明其有效性;向世界介绍自己则又必须运用西方的主流话语模式。而这两种途径均属于阐发研究。所以,跨文明阐发研究能够打通文明间的壁垒,开启文化交流的通道,从而能够把中国丰富的文学资源引入到世界文学的宏大视野当中,使其能够参与到世界文学的活动中来。

(三)跨文明阐发研究在某种程度上还能够促。

西方文论的中国化进程。不管国人承认也罢不承认也罢,整个中国现当代文论建设都笼罩在西方文论强大的阴影之中,这乃是我们学术研究的现实。现在,我们的状况是,西方有的各种理论我们也都拥有,但是实际上我们是什么也没有。原因在于,我们大量翻译引进的西方理论都是在西方文化语境中产生的,是基于西方的现实文化需要,解答西方社会问题、文化问题的,而中国的现实文化问题、中国人的人生困惑问题并不在它们的解答、关注之列,所以也都不是我们的。建设立足于中国当下文化需要、社会现实的、具有自我“知识品牌”的新理论,实乃中国学术界一个相当紧迫的问题。但是,作为一种现实策略,对西方理论加以适当的调整、修正、加以改造——用学术界较为流行的话来说,即中国化,以适应当下的批评需要,却也不能不说是一种当下较为现实的、明智的选择。那么,如何促成西方理论中国化也就由此构成了中国学术界一个重大学术命题。而跨文明阐发研究,在笔者看来,则无疑是一个较为可行的路径。依据现代阐释理论阐释、理解活动本质上乃为一种对话活动.在对话过程中,阐释者与阐发对象互为主体,可以相互提问与应答。那么,依此来看,运用西方理论阐发中国文学西方理论就必须接受中国文学传统问题以及现实问题的追问,这样,原本立足于西方需要、解答西方问题的理论,就必须面对、解答中国的问题,从而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自身的调整与变形。那么,这种调整与变形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种新生的因素、本土化的因素。而我国现当代批评史、学术史上的一些成功案例也足以证明这一路径的可行性。王国维运用叔本华、尼采以及康德的理论中国传统文学、传统文论,最先是《红楼梦评论》,继之是《人间词话》。如果说前一部尚还是一种明显的套用的话,那么到了第二部西方理论则已被中国传统文学以及文论浸润、修正到一种面目全非的程度了。西方理论擅长抽象思辨与分类而短于实际,而中国传统文论多为一些经验性的描述,短于理论性沉思与精密的分类。王国维运用西方的美学、哲学等理论话语一方面对中国传统原有的有关境界的批评材料以及诗词文献等加以烛照,给零碎的、感性的批评论述赋予了一种内在的结构与逻辑;另一方面又以中国固有的重视实际审美经验的批评方法对西方理论思辨过于抽象、空疏的欠缺加以修正。两种异质性的文论话语相互修正、相互发明、相互融通,终致促成了《人间词话》这样一种拥有西方血统、而又深具民族性特色的文论的产生。另外,跨文明研究作为一种比较文学学科理论,它也不是中国学者运用西方尤其是美国平行研究理论中国比较文学研究实践而加以修正、调整以适应于中国的比较文学研究实践的一个结果吗?而又有谁会怀疑跨文明研究作为比较文学学科理论中国性特征呢?。

二、理论的跨文明运用:阐发研究所应遵循的原则。

文明阐发研究是在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文明间所展开的一种对于文学观念或者其他学科知识的借用活动,而不同的文明之间在宇宙观、自然观、表达方式等方面都无疑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由此决定了该种研究的艰巨性。无论是以甲文明理论阐释、审视乙文明的作品、理论,还是用乙文明理论去审视、阐释文明的作品、理论,弄不好都有可能产生片面的甚至是荒谬性的结论。为了确保跨文明阐发研究的有效进行,为了使跨文明阐发研究确能发挥应有的学术功能,我们在具体的研究过程当中还必须严格地遵循一些最为基本的原则。

(一)跨文明原则。跨文明原则具体包括两个方面递进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强调阐发研究所涉及的对象必须是不同文明间的文学问题;第二层含义则是强调在研究当中必须有自觉的跨文明意识、差异意识。无论是阐发作品还是阐发理论,都必须有跨文明实质性关系的发生,并且还要具有自觉的文化差异意识,否则是不能算作跨文明阐发研究的。在西方世界,不同国家之间相互借用文学理论或其他学科知识来阐释本国或他国作品、理论的现象早已有之,并且相当普遍。用法国理论阐释美国文学、用德国理论阐释英国文学,或者是用英国理论阐释俄国文学,这在欧美国家都是极为平常的事情,但是人们一般并不视其为阐发研究,也不将其视为比较文学,因为它们都是在西方文明圈里进行的,阐释方与被阐释方之间文化落差不太明显,从而使研究容易缺乏一种差异意识和比较的效果。阐发研究必须是不同文明之间文学文学观念的相互阐发与理解,必须是用西方理论来解释、阐发中国或其他文明(比如阿拉伯世界)中的文学作品、文学现象或文学观念,或者是运用中国文学观念(或者其他文明中的文学观念)来阐释、考察西方文明中的文学作品、现象和理论。但是,选取不同文明间的文学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以一文明中的文学观念去审视、考察另一文明中的文学,这并不一定就归之为阐发研究,它还需要研究者具有一种自觉的文化差异意识。从近代到“五四”,从建国到新时期,中国几乎一直处在西方理论的统治之下。在这种形势之下,运用西方理论阐发中国文学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这些研究都具有比较文学的效果,都可以归到阐发研究的旗帜下。比如许多文学史著作在将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等西方文学观念运用于中国文学时,往往视之为理所当然,根本不考虑这些观念中国文学间的巨大文化差异,本质上乃为套用,缺乏一种应有的跨文明意识,而其研究的结果,也必将会导致西方理论对于中国文学民族特色的过滤与剔除,很难引发异质性视域的真正融合,因而没有也不可能有比较文学的效果。

(二)对等互动原则。对等互动原则与跨文明意识、文化差异意识密切相关。它要求坚持文明之间的平等对话立场,强调不同文明文学之间的平等地位,反对一方理论对另一方文学的垄断与独自。具体说来,就是要求阐发的对等性和互为主体性。所谓阐发的对等性就是要求阐发的双向性,反对粗暴地认定只能用一个民族的理论阐释另一个民族文学的做法。在世界各文明之间文学的交流活动中,各民族的文学都是平等的,既可以运用其他文明中的文学理论和模式来解释本国文学,也可以运用本国的理论和模式去阐发其他文明中的作品。主张只能单一地运用西方理论模式来解释中国文学,或者是仅仅只能用中国的模式去解释西方文学的做法,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研究实践上也不利于学术的健康发展。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每一次具体的研究实践都要做到双向阐发,否则就不是阐发研究了,而是说作为一种学术方向,阐发的双向性是必须坚持的。具体到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现实,由于近现代以来,中西之间文化学术落差的存在,致使人们多以西方理论阐发本土文学,而用中国文学观念阐发西方文学的情况比较少见。所以,在运用中国文学观念阐发西方文学这一向度上,还需要学术界多作努力。所谓阐发的互为主体性,是就阐发过程中理论模式与阐释对象之间的关系而言的。它是平等意识在每一次具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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