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小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市实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在各项经济工作中财务活动完成过程中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移交清册档案销毁清册和其它资料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2、对每年的会计档案,由财务经办人按归档要求,负责立卷装订成册,并按会计档案名称规定,划出明确的保管期限。

3、对本单位会计档案,必须科学管理、妥善保管,设立专人、专室、专柜存放,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禁毁失、散失或泄密。

4、本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查阅时,应经分管负责人同意查阅后及时归还,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要有正式介绍信经领导同意后,方能查阅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5、建立健全档案借阅簿,凡本单位或外单位查阅借出必须登记。

6、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应输交接手续、并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方能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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