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 [学院教师绩效工资及超课时费发放管理办法]
学院教师绩效工及超课费发放管理办法 进步规我院部制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全体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整体办学质量与效益构建充满活力、稳定和谐教学环境学院实行绩效工改革基础上结合示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要特制订《XX职业学院教师绩效工及超课费发放管理办法》。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教学至上办学理念挖掘部潜力充实线教师队伍以师队伍建设核心进步建立和完善稳定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工分配制积极推进二级管理限地调动和发挥全体教师教学以及各系招生积极性学院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基础实现把学院建设成明和谐单位和流艺术高职院校发展目标。
二、基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整体提高教师收入水平统筹兼顾和谐发展。
、坚持科学规安排教学原则。
各系、部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纲安排教学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
3、实行具有教师职称人员必须授课原则。
具体标准根据办法规定执行。
、严格执行教师聘用制原则。
各系、部原则上首先聘用学院专职、兼职教师兼顾示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对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学比例要创新教学形态提高教学效率。
5、实行分级管理原则。
总量切块两级管理超课费总量按学年计算分学期下拨到各系部由各系部制定《教师岗位职责》及《超课费分配方案》进行再分配。
6、坚持对学院特色专业进行扶持原则。
3、成人教育部代课费不列入办法。
四、管理办法教师工构成 管理办法教师工由70%基础性绩效工、30%奖励性绩效工和超课费三部分构成。
(按照财政预算安排我院教职工绩效工60%财政拨款0%及超课费由学院筹。
) 五、课费总量和分配方法 、X年学院00%绩效工基础上增加定数额专项费用专、兼职教师超课费和返聘、外聘教师课费以年根据学院招生情况适调整超课费总量。
、积极推进二级管理增强系部活力。
(其专业系占79%公共课教学部占06%。
毕业生实习期超课费以生费用30%计算)。
六、课费下发程序与办法 、各系、部学生人数按学期由学生处牵头教处、财处及各系部共配合澄清人数基础上以财处提供学生实际交费名单准发放;超课费按学年核算学期下拨。
、超课费发放须报教处审核并通人事处核准分管教学、行政副院长及院长批准财处发放。
3、各系部必须留出超课费总额定比例作教研、讲座、观摩等开支由教处审核院长批准财处支出。
七、教师绩效工和超课费发放办法 、70%基础性绩效工 凡学院聘任专职教师完成学院规定基础课量(参看下表)方能按月领取70%基础性绩效工。
岗 位 理 论 课 技 能 课 备 专职教师 课周 6课周 系部副主任 课周 课周 系部主任 课周 课周 班主任 课周 课周 、30%奖励性绩效工和超课费 ()专、兼职教师完成学院规定基课量(参看下表)方能按学期领取30%奖励性绩效工。
岗 位 理 论 课 技 能 课 备 专职教师 课周 6课周 系部副主任 课周 课周 系部主任 课周 课周 班主任 课周 课周 兼职教师 课周 课周 ()专、兼职教师课量超基课量部分按高、、初级职称享受超课费。
超课费参考标准见下表 职 称 理论课 技能课 正 高 0元课 8元课 副 高 8元课 6元课 级 6元课 元课 初 级 元课 元课 (3)各系、部根据身专业特依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统筹兼顾和谐发展原则制定《教师岗位职责》及《超课费分配方案》学院审议、批准方可执行。
3、专职教师课量不足基课量教处及学院可其安排其他工作学院核准可领取70%基础性绩效工和30%奖励性绩效工。
、专职教师由身原因不能完成基课量且不接受系部和学院安排其他工作各系部根据学院相关规定按比例扣除70%基础性绩效工和30%奖励性绩效工报送教处、人事处并院长批准执行。
由各种客观原因不能完成30%奖励性绩效工基课量有教师职称兼职教师名单须报院长审核批示按学院相关规定核发30%奖励性绩效工。
6、返聘教师没有基课量要根据实际授课按专职教师超课费标准计算。
7、外聘教师授课各系部须严格考核报教处、人事处备案方可代课。
讲师以下职称原则上不外聘。
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外聘教师课费标准报教处审核院长批准方可执行。
8、学院批准职上学人员可提出申请院兼课由系、部教处审定不脱产者由人事处备案按职人员规定执行脱产上学人员没有基课量要根据实际授课量按所授课系部专职教师超课费标准计算。
0、学院鼓励行政人员兼课。
八、相关规定 、学院每年设立5万元院长奖励基金作对各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奖励。
、教处严格按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要对系部教学各环节进行全面监控如有违反对系部超课费按规定扣除。
对学生到课率高教学秩序良教学质量高无教学事故以及各类省部级教学比赛获奖系部报院长批准按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3、各系部超课费年终如有结余原则上可由各系部支配作教学基金使用但列出项目由教处审核院长批准财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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