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财务处总稽核岗岗位工作职责

学院财务处稽核岗位职责:

一、熟悉掌握会计制度,掌握国家财经方面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

二、稽核工作的范围包括学校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和后勤集团的会计核算工作。

三、稽核的工作内容:

1、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它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储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认账面是否相符。不符时,应声明账面不符的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4、根据上级的规定和要求,审查校内各单位预算指标计划,各项收支标准是否正确,计划是否切实可行,规定是否合理。根据学校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会计制度,审核各项收支,对计划外或不符合规定收支,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稽核原始凭证中,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可靠,业务用章是否齐全,批准人、经手人、验收人是否签字盖章,会计审核是否加盖自己的印章。

6、稽核记账凭证中是否根据原始凭证来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摘要是否准确;数字是否原始凭证中的数字相符会计分录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科目使用是否正确;编制记账凭单是否加盖经办人的印章。对于准确无误的会计凭证,出纳员才能作为资金收支的依据,凡情况不实,数字错误,手续不完备的会计凭证,稽核人员有权对有关科室及经办人提出质疑,要求更正。

7、稽核出纳对现金的有关规定是否执行,有无白条抵库、已收未入账、已付未了账的现象。稽核现金日记账中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可靠,数字是否会计凭证中的数字相符,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结账时账款是否相符

8、对银行存款的稽核主要是稽核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的号码是否按顺序排列,是否有缺号或跑跳号的现象,有无违纪使用支票现象和出借银行账号现象,出纳人员每月是否编制银行存款资金余额调整表等。

9、稽核经费往来明细账,是否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比如:暂付款中是否有长年累计拖欠的情况等。

10、稽核总账与各明细分类账户金额是否相符,各种会计报表的数据与会计账簿中的数据是否衔接,勾稽关系是否妥当。

11、稽核会计资料中是否有巧立名目,套购逃避政府采购审批程序的情况。

12、对编制预算的各种会计数据及预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客观性进行审核

13、协助处长抓好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

14、学校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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