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中学民防团常年训练细部实施计划供参考

基隆市立武仑国民学 年民防团常年训练细部实施计划 00098 、依据 ()民防法 (二)民防团队编组训练演习勤及支持军事勤办法 (三)府授警保贰 0000386 函办理 二、目 ()强化校防护团组织灌输民防知识使校教职员工处理紧急状况及维护校安全能力获得提升。

(二)透教育倡导及实际演练方式落实防灾常识提高防灾警觉熟稔防灾措施及避难方法。

(三)结合行政组织增进防护团干部指挥、运用、应变能力及历练队员熟悉工作任技能强化教育组训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四)训练全体师生紧急避难及防护要领。

三、训练00 年 0 月 07 日下午 300 至 50(会议室) 四、训练地校三楼会议室 五、参加对象校全体防护团成员(无课教师请必出席) 六、计划呈请 校长核准实施修正亦。

基隆市立武仑国民学办理民防团队业标准作业流程 ※民防团队作业容 壹、民防业相关法令如下  (全部条及其子法可径至 全国法规数据库 询) 、民防法。

二、民防团队编组训练演习勤及支持军事勤办法。

三、高级等以上学校防护团编组教育演习及勤办法。

四、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

五、灾害防救法。

贰、民防总队下辖各团队系窗口人员由作业组(警察局) 承办人综整建立。

叁、民防团训练流程 程 流程说明。

团队承办人施训场地、日期定与作业组(警察局)承办人络以便届督导评定成绩。

施教课目应以实施计划规定课目主讲座预计商请作业组支持。

3 施训日期 0 日前针对预定召集编组人员填具「民防人员召集通知」逐送达编组人员亲签收; 如有得免除召集情事应填具「民防人员免除召集申请」。

待课程训练办毕团队将把数据依作业序排列综整、装订成卷免备送作业组(警察局)核备。

5 依据作业组(警察局)函发「督导考评综合报告表」办理单位出(不)力人员奖惩并副知作业组。

00年月 00年月 00年7月 00年9月  依据市年实施计划策订团队细部执行计划。

团队业承办人应就新进编组人员填具「民防人员编组通知单」逐送达新进人员亲签收。

依据年人员异动制作更新「民防人员编组人员名册」并应依法纳编。

填具「装备器材管理名册」装备器材如有新增或汰换将确实更新以  上二表依实施计划规定期限将电子件传送至作业组(警察局)承  承办人员职交接名册移交、器材收  针对年异动人员填具「民防人员异动报告表」。

附件  6 6( 民 防 團 隊 全 銜 ) 編 組 人 員 名 冊 編號 編組職稱 姓 名 性別 出 生 年月日 國民身分證 統編號 職業 役別 聯絡電話 住  參加日期 待命勤位置  (動電話) (行動電話) (動電話) (行動電話) (動電話) (行動電話) (動電話) (行動電話) (動電話) (行動電話) (動電話) (行動電話) (動電話) (行動電話) (動電話) (行動電話) 民防團隊編組人員名冊各團隊填寫電子檔份存份送民防總隊各欄位請確實填寫 聯絡電話欄動電話及手機可擇 住欄務必填寫住地 附件 7 7( 民 防 團 隊 全 銜 ) 裝 備 器 材 管 理 名 冊 編號 器材名稱 數量 計算單位 購買年月 使用年限 所 位 置 保管、管理人 聯絡電話 備註  (動電話) (行動電話) (動電話) (行動電話) (動電話) (行動電話) (動電話) (行動電話) (動電話) (行動電話) (動電話) (行動電話) (動電話) (行動電話) 附註 裝備器材管理名冊電腦檔案編製式三份份由編組團隊留存份由編組團隊直屬上級團隊留存份由民防總隊(特種防護團)留存。

民防團隊裝備器材管理名冊各團隊填寫電子檔份存份送民防總隊  附件 3 (編組機關(構)全銜)民防人員編組通知單 華民國 年 月 日  號 主  旨 核定編組為下列民防團隊民防人員

法令依據 民防法及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姓 名 性 別 編組隊別 編組職稱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國民身分證統編號 住   勤召集待命勤位置 附  註 、 依據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條 項規定台端參加民防團隊權利及義務編組通知單送達日起生效。

編組通知單由各編組機關(構)首長(含直轄市、縣(市)政府、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社會(民政)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工務局或直轄市、縣(市)警察分局(所)或鄉(鎮、市、區)公所或村(里)或相關公民營事業或相關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簽署。

3、 通知單 式 份 份交民防人員 份經簽收後由填發團隊收執。

、 不處分者得於編組通知單送達次日起 30 日內依訴願法提起訴願。

編組機關(構)首長  (蓋簽)  填發機關(構) 承辦人 聯絡電話 簽 收 收受人簽名處 簽收日期 華民國  年  月  日 編組機關(構)編組通知參加編組者親簽收押日期依行政程序法96條局、區長或主管團隊承辦人依團隊別區分  附件 3 3民防人員異動報告表民防人員異動報告表 異動人員姓名 性 別 原編組隊別 原編組職稱 出生年月日 國民身分證統編號 住   異動原因 建請處置 異動原因 建請處置 異動原因 建請處置 □ 職務變更 □徵召役 □ 異動登記 新團隊別 新職 □刪除 □ 戶籍遷徙 □工作單位變更 □刪除 □ 因案羈押、入獄 □ 傷病 □身心障礙 □ 死亡 □其他 □刪除 填報人 單位 姓名 聯絡電話 致 民防團隊 華民國  年  月  日 承辦人 民防團隊副首長 民防團隊首長(簽及批示)  勾選、異動原因、處置方式該異動人員所屬班(隊)承辦人各團隊幹事各團隊副團長各團隊團長 可參照「編組通知單」資 附件 5 民 防 人 員 召 集 通 知 書 華民國  年  月  日  號 主 旨 請攜帶召集通知書及印依下列規定時間、地點報到。

法令依據 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7 條。

姓 名 性 別 召 集 事 由 編組隊別 編組職稱 出 生 年月日 國民身分證 統編號 □ 訓練演習  □ 勤 □ 支援軍事勤務 受召集人 住。

報 到 時 間 華民國  年  月  日  午 時 分 報 到 地 點 報到時著用裝 □ 隊 □ 便 報到時攜帶裝具 預定除召集時間 華民國  年  月  日  午 時 分 □ 實際勤時間依勤務分配表為準。

附  註 、依民防法8條項規定民防人員接受訓練演習、勤期間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應給予公假。

違者依民防法5條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依民防法條項3款規定違反5條項款、款不參加民防編組訓練演習或勤經令其限期參加屆期不參加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民防法條項規定違反5條項3款、款不參加民防編組訓練演習或勤經令其限期參加屆期不參加者處新臺幣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並予以編。

3、依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7條項規定次召集召集時間必要時得延長。

、依辦法7條3項規定有下列情形者得申請准許免除次召集 ()罹患傷病必須休養或治療者。

()其直系血親或配偶罹患重病或死亡非人不能處理者。

(3)遭受不可抗力災害非人不能處理者。

()結婚者。

(5)航行國外商船、遠洋漁船船員無法返回者。

(6)參加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機構主辦訓練、進修者。

(7)參加政府舉辦考試或學校入學考試者。

(8)有其他具體事證足以證明無法參加召集者。

5、召集通知書由各民防團隊長(含民防總隊所屬指揮官、各隊(隊)、長、隊(隊)或民防團團長或特種防護團團長、分團長(隊長)或防護團、聯合防護團團長)簽署。

民防、義勇警察、交通義勇警察、村(里)社區守望相助巡守及山地義勇警察等隊(隊)、隊(隊)另再行由編組機關(構)首長簽署。

6、通知單式份份交民防人員份經簽收後由填發團隊收執。

7、不處分者得於召集通知書送達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提起訴願。

民防團隊長 (蓋簽)  編組機關(構)首長 (蓋簽) 填發團隊 承辦人 聯絡電話 簽  收 收受人 簽名處 簽收日期 華民國  年 月 日 民防人員召集通知書親簽收並押日期 各團隊民防()隊隊專用蓋警察(分)局長各團隊承辦人量製作合併列印  附件 6 5 5民防人員免除召集申請書民防人員免除召集申請書 主 旨 因於召集期間有下列原因請准予免除次召集

法令依據 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7 條 3 項。

民防人員姓 名 性 別 日 期 編組隊別 編組職稱 出 生 年月日 國民身分證 統編號 召 集 通 知 書  號   號 住。

申請免除召集原因 檢附證明件 (共 件) □罹患傷病必須休養或治療。

□直系血親或配偶罹患重病或死亡非人不能處理。

□遭受不可抗力災害非人不能處理。

□結婚。

□航行國外商船、遠洋漁船船員無法返回。

參加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機構主辦訓練、進修。

參加政府舉辦考試或學校入學考試。

□其他 、 原召集通知書影。

、  致 民防團隊 華民國  年  月  日 申請人姓名 聯絡電話 承辦人 民防團隊副首長 民防團隊首長(簽及批示)  參照「召集通知書」資依實際原因勾選民防團承辦人民防團副團長民防團團長 可申請人(代辦人)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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